本所新訊

2024

  1.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4年3月22日主講「公司治理3.0、資本市場藍圖與綠色融資」。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王奕雅律師應金融機構邀請,於2024年1月5日主講「投信投顧委外作業處理相關規範」。

2023

  1.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23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如下:成績優良獎學金:王振全、胡亦凌(每位新台幣四萬元);助學金:王新恩、梁靖明、劉向晴 (每位新台幣四萬元)。
  2. 【演講活動】本所林宜璇律師應業者邀請,於2023年12月15日以英文主講「董事的法律義務與責任」。
  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王奕雅律師應業者邀請,於2023年12月14日主講「企業永續發展培力」。
  4.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盧偉銘律師及羅祖芳律師應台大法學院課程邀請,於2023年12月7日主講「併購概說及法律觀察」。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劉孟哲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業者邀請,於2023年12月4日主講「董事的法律義務與責任」。
  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11月24日出席「金融業對AI及其他相關議題─律師得積極扮演的角色」研討會,並主持「證券暨資產管理業的新興科技應用與律師角色」之討論。
  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王奕雅律師應金融機構邀請,於2023年11月22日主講「永續發展於金融及資產管理業之法令政策發展」。
  8.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嘉政律師於2023年11月號之月旦律評(20期),發表「淺談危機處理之情理法」。
  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HKIFA邀請,於2023年11月6日分享「Update on Taiwan Regulatory Development」。
  10.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11月2日主講「境外基金培訓課程」
  11. 【公共參與】本所2023年獎助學金申請自10月1日起受理申請,歡迎大專院校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申請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
  1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10月27日主持並邀請張冠群教授,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保險契約解釋方法的新趨勢」。
  1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3年10月20日主講「勞動事件法實務」。
  14.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10月17日主講「職場不誠信行為態樣、預防暨其責任」。
  15.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及王奕雅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10月17日主講「誠信經營講座-由永續金融談起」。
  16.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10月17日主講「公司治理3.0與資本市場藍圖」。
  17. 【公共參與】恭賀本所盧偉銘律師當選台北律師公會第30屆理事。
  1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9月15日主持並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長官,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當前永續金融政策重點及未來方向」。
  1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8月31日主持並邀請世紀奧美公關總經理張裕昌先生,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淺談律師與公關危機處理實務及轉型思維」。
  20.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邀請,於2023年8月15日主講「公司治理3.0、資本市場藍圖與綠色融資」。
  2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金融機構邀請,於2023年7月4日主講「金融業董監事責任」
  22.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金融機構邀請,於2023年6月30日主講「董事會與股東會議事運作及董監責任」。
  2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6月21日,於台北律師公會主持「P2P借貸平台監理及實務發展爭議討論」。
  24. 【公益捐贈】本所盧偉銘律師、劉孟哲律師及林宜璇律師,公益捐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館興建工程,合計新台幣40萬元整。
  25. 【贊助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出席2023年6月5日,於香港舉辦之Hong Kong Investment Funds Association 16th Annual Conference。
  26.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3年6月13日主講「永續發展於金融業之法令政策發展」。
  27.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3年6月9日主講「公司治理3.0、資本市場藍圖與綠色融資」。
  28. 【演講活動】本所王奕雅律師應婦女新知協會邀請,將於2023年5月30日主講「日常消費爭議法律問題解析」。
  29.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3年5月23日主講「婦女再就業及職場中的法律議題」。
  30.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歐洲在臺商務協會 (ECCT)銀行委員會邀請,於2023年5月18日主講「勞動法令更新」。
  31. 【演講活動】本所許維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3年5月9日主講「上法院不用怕-生活法律」。
  32. 【專訪出版】本所盧偉銘律師接受政大法訊專訪(2023年4月,第12期),談「掌握時事與趨勢,找到解決衝突的方法」。
  33. 【著作發表】本所葉秋英顧問、蘇鴻霞顧問、盧偉銘律師、羅祖芳律師、劉孟哲律師、蔡嘉政律師、劉康身律師及林宜璇律師合著之"Corporate Acquisitions and Mergers in Taiwan, Fourth edition (Kluer) " (台灣企業併購第四版)已正式刊印發行。
  3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4月28日邀請並主持台大法學院楊岳平副教授,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之「新興金融科技犯罪及相關實務探討」。
  35.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應臺北市出進口同業公會邀請,於2023年4月27日主講「貿易糾紛解析」。
  36. 【專訪刊登】本所盧偉銘律師於政大法學院談股權收購及經營權安排相關議題,刊登於政大法學院訊(2023年4月14日)。
  3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4月14日邀請並主持政治大學法學院周振鋒教授,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之「談公司股東表決權行使迴避的理論與實務」。
  38.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邀請,於2023年4月13日主講「董事會與股東會議事運作及董監責任」。
  3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4月7日應政大法學院財法中心專題講座邀請,主講「股權收購及經營權安排」。
  40.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Asia Securities Industry &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 (ASIFMA)之邀請,於2023年3月21日以英語主講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修正草案。
  41.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3年3月21日主講「婦女婚姻權益之保障」。
  42.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顧祐瑋律師及朱玲萱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3月9日主講「文宣及廣告資料撰寫應注意事項」。
  43.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3年3月7日主講「婚姻關係中的夫妻財產」。
  4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HKIFA邀請,於2023年1月13日主講「2023 Fund Regulatory and ESG Update in Taiwan」。

2022

  1.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22年獎/助學金審查結果如下:成績優良獎學金:廖子晴、劉映姍(每位新台幣四萬元);助學金:吳佩珊、劉孟竹、黃郁涵 (每位新台幣四萬元)。
  2.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12月16日主講「境外基金培訓課程」。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2年12月16日邀請許朧方及林秉忠,為全國律師聯合會主講「虛擬貨幣交易有效監控及監理-從FTX事件談起」。
  4.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12月15日主講「資產管理業ESG規範要求、公平待客原則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法規更新」。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2年11月10日主講「事業組織架構及新創事業經營必知公司法概念」。
  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2年10月號之月旦律評(7期),發表「永續發展於臺灣資產管理業法令政策發展現況」。
  7.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10月18日主講「手足照顧相關之法律問題及常見爭議」。
  8.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邀請,於2022年9月26日主講「個資保護作業」。
  9. 【演講活動】本所惇安法律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9月20日主講「高齡者之監護及輔助宣告與相關法律議題介紹」。
  10. 【著作發表】本所林宜璇律師及顧祐瑋律師於2022年9月號之月旦會計實務研究(57期),發表「從香港及新加坡SPAC上市制度看臺灣」。
  11.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9月5日及9月28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實務問題探討」。
  12. 【演講活動】本所陳威達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8月23日主講「高齡金融資產配置及財產信託安排」。
  1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黃莉婷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8月22日主講「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職務上不法行為及內線交易、個人資料保護近期更新與國外趨勢及營業秘密」。
  14. 【演講活動】本所於8月5日下午2時,舉辦由蔡嘉政律師及李昱霆律師主講之勞動相關議題之英文線上研討會。
  15.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2年8月16日主講「勞動事件法實務」。
  1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2年7月號之月旦律評(4期)發表「可變資本公司介紹」。
  1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羅祖芳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Asia Securities Industry &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 (ASIFMA)之邀請,於2022年6月16日以英語主講「Highlights of ESG Development in Taiwan Asset Management and Financial Market」。
  18. 【演講活動】本所王奕雅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6月6日主講「日常消費爭議法律問題解析」。
  19. 【演講活動】本所徐錫言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5月31日採線上方式主講「上法院不用怕-民事爭訟實務」。
  20.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業界之邀請,於2022年5月20日主講「Director’s Duty and Liabilities」。
  2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業界之邀請,於2022年5月19日主講「ESG在資產管理領域之發展趨勢暨揭露實務」。
  22.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5月17日主講「婦女婚姻權益之保障」。
  2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台灣保險法學會邀請,於2022年5月6日「銀行保險發展暨法令遵循研討會」主講「銀行與保險業電話行銷模式適法性之探討」,並參與座談。
  24. 【演講活動】本所王奕雅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5月3日主講「日常消費爭議法律問題解析」。
  25. 【演講活動】本所許維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4月26日主講「上法院不用怕-民事爭訟實務」。
  26.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4月26日主講「個資保護」。
  27.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邀請於2022年4月15日主講「勞資關係實務及爭議處理」。
  28.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4月12日主講「婚姻關係中的夫妻財產」。
  29. 【本所榮耀】本所盧偉銘律師經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 評選為2022年台灣前百大律師之一。
  30.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與林宜璇律師應邀於2022年4月8日至國立政治大學「企業併購法」課程主講「企業併購法律實務」。
  31. 【演講活動】本所陳威達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3月22日主講「繼承與遺囑的常見法律問題」。
  32. 【演講活動】本所陳威達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3月22日主講「繼承與遺囑的常見法律問題」。
  33.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應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邀請,於2022年3月10日主講「境內外ESG基金資訊揭露實務」並參與座談。
  34.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3月8日主講「職場中的法律議題」。
  3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接受HKIFA之邀請,於2022年2月18日主講「2022 Regulatory Development for Fund Market in Taiwan」.
  3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2月18日主講「勞動法令相關實務簡介」。
  37.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2月17日主講「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職場霸凌及網路言論、職務中不法行為之民刑事責任–兼論詐騙/貪腐宣導及不當得利、個人資料保護法」。
  38.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邀請,於2022年1月17日主講「個資保護作業」。
  39.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21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如下:成績優良獎學金:高至鴻、林其叡(每位新台幣四萬元);助學金:林經倫、葉青昀、劉聰穎 (每位新台幣四萬元)。

2021

  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黃莉婷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2月22日主講「職務上不法行為、個人資料及著作權保護」。
  2.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12月22日協辦及主講「中高齡者財產信託之簡介」。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2月17日主講「夫妻財產制、繼承、遺囑及代理人制度」。
  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劉孟哲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2月13日主講「資產管理業內部人交易申報、投資四大流程及近期法規更新」。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李宜芳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1月24日主講「金融消費爭端解決及揭弊制度」。
  6. 【演講活動】本所與香港家族辦公室協會、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中華民國公司經營發展協會於2021年10月1日假寒舍艾美酒店主辦「亞洲家族辦公室展望論壇」(Asia Family Office Forum),由本所盧偉銘律師出席致詞並主持座談討論。
  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9月15日主講「資產管理業之董監責任、揭弊制度及近期ESG倡議」。
  8. 【演講活動】本所李叡迪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8月17日透過視訊會議方式主講「婦女婚姻權益之保障」。
  9.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林宜璇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6月25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
  10.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許維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5月10日主講「舉證準備及常見工程爭議處理注意事項」。
  1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李宜芳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4月29日主講「投信投顧事業常見缺失」。
  12.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4月27日主講「上法院不用怕-民事爭訟實務」。
  13.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4月20日主講「繼承與遺囑的常見法律問題」。
  14. 【本所榮耀】本所盧偉銘律師經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 評選為2021年台灣前百大律師之一。
  15. 【演講活動】本所李叡迪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4月13日主講「婦女婚姻權益之保障」。
  1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李叡迪律師、李宜芳律師應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邀請,於2021年4月9日主講「可變利益實體(VIE)之現況及發展」。
  17.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4月9日採線上方式主講「數位支付之現況與挑戰」。
  18. 【演講活動】本所於3月30日下午14:00,假北市敦化南路一段111號10樓(惇安法律事務所)及使用Zoom 以線上方式同步進行「勞資關係實務及爭議處理」研討會(Seminar: "Labor-management Relationship and Dispute Resolution"),由勞動法專家蔡嘉政律師及許維帆律師就勞資常見之爭議問題及其解決方式與大家分享相關實務經驗。
  1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簡心怡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月21日主講「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職場霸凌及網路言論」及「職務上不法行為之民刑事責任」。 

2020

  1.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20年助學金(含增額共七名)審查結果如下:葉姿汶、葉青昀、趙磊勝、林佩瑩、王品璇(每位新台幣四萬元)。楊啟廷、林彥志(每位新台幣二萬元)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12月18日邀請政治大學法學院朱德芳教授至台北律師公會,主講「減資與逐出股東的法律問題研究」。
  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0年12月18日主講「金融機構之個人資料保護」。
  4. 【演講活動】本所於2020年11月27日及12月4日分別舉辦「創業不可不知的法律大小事」法律講座。由李叡廸律師、陳威達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於2020年11月27日主講創業相關合資合約、公司法、稅法及勞動法之主題;另由黃莉婷律師、邱怡禎律師及盧懷力專利師於2020年12月4日主講創業相關智慧財產權及個資法之主題。
  5. 【演講活動】本所於2020年11月16日與Crowell & Moring律師事務所共同主辦「貿易戰下台灣業者的機會與挑戰」法律研討會。由本所羅祖芳律師及劉康身律師主講兩岸投資管制、中美角力下原產地認定與香港國安法的影響;並邀請Robert A. Burton律師、Evan Y. Chuck 律師與David R. Stepp律師主講美國政府採購規定與大陸出口管制;中研院歐美所吳建輝副研究員與清大科法所林勤富副教授就上開主題分享觀點與討論。
  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接受HKIFA之邀請,於2020年11月3日主講「2020 Regulatory Development for Fund Market in Taiwan」.
  7. 【公共參與】本所2020年助學金申請自10月1日起受理申請。本所為鼓勵法律系所清寒學生,今年擬將助學金名額調高為5名(無獎學金)。歡迎大專院校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申請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
  8.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李叡迪律師及簡心怡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0年10月16日主講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與金融業之因應」及「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
  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於10月12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邀請台大醫院李念偉醫師主講「勞動能力減損程度判定之臨床實務」。
  10.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蔡嘉政律師、李叡迪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邀請於2020年10月6日主講「企業併購法重要案例與修法趨勢」與「商業紛爭解決之重大變革」。
  1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受HKIFA之邀請,於2020年11月3日主講「2020 Regulatory Development for Fund Market in Taiwan」.
  1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9月23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內線交易、揭弊制度及近期企業法令爭議」。
  1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邀請於2020年9月17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及適用爭議解析」。
  1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李宜芳律師應金融業者邀請,於2020年9月9日主講「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之基金商品及近期金融監理動向」。
  1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8月19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楊岳平助理教授,主講「由金融機構治理的發展談公司治理與併購法制的潛移默化」。
  16. 【公開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8月11日主辦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電影欣賞活動。
  1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客戶邀請於2020年7月30日主講「最新金融法規更新」。
  18.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應客戶邀請於2020年7月29日介紹分享有關NGOs的相關議題。
  19.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盧偉銘律師、賴立人律師及應金融業者邀請,於2020年7月28日主講「金融業洗錢防制及近期金融監理動向」。
  20. 【公共參與】本所葉秋英顧問與羅祖芳律師於2020年7月15日應邀參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辦之金融科技發展座談會,對金融科技發展及個人資料運用等議題提供建言。
  21.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0年7月6日及7月23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及適用爭議解析」。
  22.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劉康身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邀請於2020年7月7日主講「勞動事件法實務」。
  2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劉康身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0年7月6日主講「勞動事件法實務」。
  24.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羅祖芳律師及徐錫言律師應客戶邀請於6月4日以英文視訊會議方式介紹「Regulatory Trend in Taiwan」。
  2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6月3日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高等法院管靜怡法官,主講「商業事件審理法介紹」。
  2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嘉政律師參與編著「獨立董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20年6月出版。
  27. 【著作發表】本所蔡嘉政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於2020年5月之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發表「顛覆傳統的勞動事件法─勞動爭議處理新紀元」。
  28.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保安扶輪社邀請,於2020年2月27日主講勞動事件法。
  29.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經台北律師公會推薦列名為上市(櫃)公司董事、監察人公司治理進修課程之合格講師,歡迎各上市(櫃)公司聯絡授課。
  30. 【公共參與】本所羅祖芳律師及林宜璇律師連續6年為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提供我國法規調查意見。
  31. 【公告】本所林宜璇律師於2020年1月1日升任本所初級合夥人

2019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19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如下:成績優良獎學金:陳姿瑄、許凱翔(每位新台幣四萬元);助學金:周瑜芳、曾建浩、吳亮萱(每位新台幣四萬元)。
  1.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管乃茹律師與賴立人律師於2019年12月12日舉辦「臺灣勞動法規更新」英文線上講座。
  2. 【演講活動】 本所羅祖芳律師與黃莉婷律師應業者邀請,於2019年12月11日及12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及適用爭議解析」。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與劉孟哲律師應HKIFA邀請,於2019年11月27日主講「2019 latest regulatory development of the Taiwan fund market」。
  4. 【演講活動】本所徐錫言律師、陳威達律師及廖苡慈應東吳法學院邀請參加2019年11月13日舉辦之「法律人職涯分享講座」分享心得。
  5.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與李叡迪律師應台大國企所與中華談判管理學會邀請,於2019年11月2日主講「併購策略及趨勢的幾個觀察」。
  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就「健全法律產業政策 – 訴訟律師以外的選擇」接受專訪,發表於2019年10月15日出刊之在野法曹。
  7. 【演講活動】本所李師榮律師及許維帆律師受「全國農業金庫」邀請,自2019年10月7日起舉辦「存匯實務講習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系列演講。
  8.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受東吳法學院邀請於2019年10月2日至東吳大學主講「法律人職場認識-以國家考及律師業務為中心」。
  9. 【公共參與】本所2019年獎助學金申請自10月1日起受理申請,歡迎大專院校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申請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
  10. 【演講活動】本所於2019年9月6日下午1:30,假外貿協會台北國際會議中心103會議室(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一號),舉辦「勞資關係不可不知的幾件事」講座,由勞動法專家蔡嘉政律師及管乃茹律師分享其多年寶貴的執業經驗,並邀請新北市勞動局長官講解勞動檢查實務的注意事項及重點。
  11.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於2019年8月24日受證基會邀請,主講「歐盟金融工具市場規則II(MiFID II)對資產管理業之影響」。
  1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8月23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理脈聯合創始人暨CEO、金杜國際合夥人塗能謀律師,主講「科學技術驅動法律事務管理升級」。
  1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蔡嘉政律師於2019年8月1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企業簽訂各類合約注意事項」
  14. 【公開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8月9日主辦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電影欣賞活動。
  1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高美雯律師及李宜芳律師於2019年8月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業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應用及實例」。
  1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8月6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張冠群教授,主講「AI的法律責任與風險管理」。
  17. 【公共參與】本所受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聘請擔任「貿易諮詢服務中心」產業顧問,協助業者解決貿易糾紛等相關問題。
  1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6月26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王文宇教授,主講「契約與組織的實務運用─從法經濟學觀點探索商業智慧」。
  19. 【演講活動】劉孟哲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於2019年6月17日及18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
  20. 【著作發表】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2月在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14期發表「公司對董監事給與之法律性質」。
  21.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劉孟哲律師及李叡廸律師應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邀請,於2019年1月19日主講「一次搞懂最新公司法修正」。
  22.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許維帆律師應台北保安扶輪社邀請,於2019年1月3日主講「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

2018

  1.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及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2月25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中央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暨研究所吳庭斌教授,主講「他山之石-由財金人的視角看TRF法律爭議」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應台北市政府法制局邀請,於2018年12月21日主講「新修正公司法及實務案例探討」。
  3. 【公開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2月21日主辦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電影欣賞活動。
  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應世新大學公司法課程邀請,於2018年11月30日主講「併購及經營權爭奪實務對本次公司法修正之影響」。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1月28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李鎂司長,主講「最新公司法修正及相關疑義說明」。
  6.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及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1月22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委顏廷棟委員,主講「公平交易法對垂直交易限制之規範」。
  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嘉政律師應中華民國公司經營發展協會邀請,於2018年11月12日主講「一次搞懂最新公司法修正」。
  8.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劉孟哲律師及高美雯律師於2018年11月2日受邀於至新加坡參加金融年會,羅祖芳律師並於Opportunities in ASEAN Markets研討會擔任與談人。
  9.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應清華大學EMBA科技與法律課程邀請,於2018年11月2日主講「跨國併購所涉法律問題」。
  10. 【公共參與】本所2018年獎助學金申請將自10月1日起受理申請,歡迎大專院校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申請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歡迎下載相關辦法與申請表格:(請點選下載)
  11.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羅祖芳律師及戴士捷律師於2018年9月17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司法修正解說」。
  12.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邀請,於2018年9月12日,主講「歐盟金融工具市場規則II(MiFID II)對資產管理業之影響」。
  13.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王誠之律師及管乃茹律師於2018年9月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夫妻財產制介紹」。
  1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陳思慎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於2018年8月31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平待客原則及最新金融法令規範」。
  15.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蔡嘉政律師及賴立人律師於2018年8月30日應業界邀請,主講「臺灣最新法令修正」。
  16.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賴立人律師於2018年8月28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司法修正解說」。
  1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中華民國公司經營發展協會邀請,於2018年8月27日,主講「一次搞懂最新公司法修正」。
  18.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於2018年8月22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司法修正解說」。
  1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與李叡迪律師應台大PMLBA法律講座邀請,於2018年8月11日,主講「2018公司法修正精要」。
  20.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康身律師於2018年8月1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李鎂司長,主講「最新公司法修正評析」。
  21.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7月21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勞動部勞資關係司王厚偉司長,主講「企業勞動關係變遷及勞工政策推展」。
  2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高美雯律師於2018年6月12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及公司法制變革與未來趨勢」。
  2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受東吳法學院邀請於2018年5月30日至東吳大學主講「執業律師甘苦談」。
  2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5月16日應香港金融機構同業邀請,主講The Latest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Market in Taiwan and Regulatory Update,並由本所劉孟哲律師共同參與。
  25. 【演講活動】本所王誠之律師應臺中律師公會邀請,於2018年5月5日與中正大學法律系、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系、中興大學法律系、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合作法律營隊分享RCA案件辦案心得及討論。
  2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4月24日在雲論名人論壇發表「零和遊戲?為湍流中疾行的公司法修正尋找方向」。
  2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高美雯律師於2018年4月23日應業界邀請,主講「資產管理業業務範圍及實務」。
  2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張琬婷律師於2018年4月10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服務業法令規範及實務介紹」。
  2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於2018年3月21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與金融業之因應」及「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
  30.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3月17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世新大學法學院胡韶雯副教授,主講「企業併購特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審議委員會相關規範及爭議問題研析」。
  31.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葉秋英顧問及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2月27日應業界邀請,主講「敵意併購之案例探討」,討論併購案例、策略及公司與併購法令趨勢等議題。
  32. 【演講活動】本所李師榮律師於2018年2月13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強制執行相關實務研究」。
  33.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盧偉銘律師及羅祖芳律師於2018年1月2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司法修正草案」,討論企業社會責任、公司治理人員、實質受益人申報、召開股東會及董事會、法人董事代表人等議題。
  3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月13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與勞動法委員會共同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林國全教授及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林更盛教授,舉行「公司治理趨勢及勞資關係之衝突與調和」座談會。

2017

  1.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及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12月2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Regulatory Changes to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AML/CFT」。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與張琬婷律師於2017年12月19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業個人資料保護及洗錢防制暨打擊資恐法令實務」。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陳思慎律師及高美雯律師於2017年12月13日及15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暨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法令實務簡介」。
  4.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及羅祖芳律師於2017年12月7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台灣金融機構法令趨勢」,討論包括金融機構子行化、資本要求、復原暨清理計畫(Recovery and Resolution Plan)、負責人責任(Accountability)等議題。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12月2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王文宇教授,主講「運用法經濟觀念規劃商業交易」。
  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東吳法學院邀請參加2017年11月29日舉辦之「法律人職涯分享講座」分享心得。
  7.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與劉孟哲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17年11月15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最新修正及適用爭議解析」。
  8.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應清華大學EMBA邀請,於2017年10月27日至清華大學「科技與法律」課程主講「合資策略聯盟與併購」。
  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彭彥植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將於2017年10月19日主講「「保險從業人員不誠信行為應負之法律責任」。
  10. 【演講活動】本所李師榮律師及陳明政律師於2017年9月4日至106年度農會漁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職前訓練研習班主講「洗錢防制相關法規及實務探討」
  11. 【著作發表】惇安叢書「Legal Framework for Investment in Taiwan」(作者:蘇鴻霞顧問、羅祖芳律師及陳思慎律師,顧問:蘇鴻霞顧問、葉秋英顧問及盧偉銘律師))已正式發售。歡迎直接向本所洽購(每本訂價450元,並可享8折優惠) ,如有需求,可與本所聯絡(連絡電話:02-2741-5555 分機:3016吳先生)。
  12.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王誠之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於2017年8月1日主講「新興金融犯罪趨勢及類型」。
  1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於2017年7月31日主講「國際監理規範與標準」。
  1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7月4日應邀出席台北律師公會舉辦之「因應洗錢防制法說明會」並擔任與談人,討論律師防制洗錢辦理身分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作業辦法、應行注意事項說明。
  1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6月7日應邀出席世新大學法學院「企業併購法制專題研究」課程,主講企業併購案例及公司法制修正相關議題。
  1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葉秋英顧問應業界邀請,於2017年6月1日主講「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講解」。
  1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6月3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李鎂司長,主講「公司法部分修正草案講解與研討」。
  18. 【演講活動】本所管乃茹律師及王惠玲顧問應業界邀請,於2017年5月19日主講「The Guideline for Taiwan Trademark (臺灣商標法要點指引)」。
  19.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第28屆監事。
  20.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王誠之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於2017年5月26日主講「新興金融犯罪趨勢及類型」。
  21.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於2017年5月24日主講「國際監理規範與標準」。
  2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4月8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冠群,主講「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評議程序之介紹與研討」。
  23.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3月31日應邀出席立法院公司法修法公聽會,並為修法建議之報告。
  24. 【演講活動】中華開發創業投資公司劉紹樑董事長應邀於2017年3月30日至本所主講「『築高牆』(Fortress America)―川普財經新局的核心政策?」,同仁受益良多。
  25.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台北上城扶輪社之邀以「近年來勞動法令之相關修正(含一例一休)」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2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台北保安扶輪社之邀以「近年來勞動法令之相關修正(含一例一休)」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27. 【演講活動】本所陳思慎律師於2017年2月13日對業界進行教育訓練,主講「金融業公平待客原則」。
  28.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賴冠霖於106年在野法潮第32期發表「從臺灣律師的觀點來看洗錢防制體系的現況與疑慮」。
  29. 【演講活動】本所陳明政律師於2017年1月10日應中華民國全國青年創業總會邀請,以「企業主必學之勞健保規定、勞基法規定」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2016

  1.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獲清華大學EMBA邀請,於2016年10月14日至清華大學「科技與法律」課程主講「合資策略聯盟與併購」。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嘉政律師獲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邀請,將分別於2016年11月29日及12月6日就「企業併購個案及程序專題研究」主講「企業併購個案專題」。
  3. 【公共參與】本所羅祖芳律師、劉康身律師、蔡嘉政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WORLD BANK GROUP邀請參與2016年10月25日出刊之「Doing Business 2017 (14 Edition)」,協助有關臺灣法律環境之調查報告及分析
  4.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6年10月20日受邀出席立法院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並為修法建議之報告。
  5. 【公共參與】本所贊助2016年11月17日於新加坡舉行的ASIFMA (Asia Securities Industry &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 2016年會。
  6. 【著作發表】本所羅祖芳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於金總服務雙月刊2016年11月號發表合著文章「從樂陞案看公開收購」。
  7. 【公共參與】本所贊助台大藝術史研究所舉辦「2016日本美術系列講座」。
  8.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參加2016年9月27日於香港舉行的Asialaw Asia-Pacific Dispute Resolution Summit 2016。
  9. 【公共參與】本所2016年獎助學金申請自9月1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日期至10月15日截止,請各大專院校符合資格之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期限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惇安法律事務所獎助學金辦法與申請表格下載:
  10. 【著作發表】惇安叢書系列「NGO的治理-現在與未來進行式」已正式發售。歡迎直接向本所洽購(每本訂價320元,特惠價每本75折240元) ,或與本所聯絡(連絡電話:02-2718-3400 分機:3025張先生;分機:3016吳先生)。
  1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6年8月4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林建中副教授,主講「公開收購案例及法律爭議問題研析」。
  12. 【著作發表】本所羅祖芳律師與林宜璇律師日前於證券公會第三季季刊中發表「簡介香港及新加坡證券業之外匯業務」乙文
  13. 【著作發表】惇安叢書系列「Corporate Acquisitions and Mergers in Taiwan」(作者包括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蘇鴻霞顧問、王惠玲顧問、羅祖芳律師、劉孟哲律師、劉康身律師、蔡家政律師、陳思慎律師及蘇乙呈律師等)已正式發刊。
  1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6年5月28日就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協同金融證券期貨法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劉連煜教授,主講敵意併購議題。【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6年4月30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邵慶平教授,主講「股東會決議之法律問題及實務爭議案例」。
  1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辦理「強化保護少數股東法制之研究」計畫邀請,於2016年4月15日舉辦之「強化保護少數股東法制之研究」座談會擔任座談來賓。
  16. 【著作發表】本所羅祖芳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於金總服務雙月刊2016年3月號發表合著文章「淺談內線交易」。
  17.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受邀擔任商業司「105年度商業服務業發展動能推升計畫」審查委員。

2015

  1. 【著作發表】惇安叢書系列「企業與金融治理及法律實務」(盧偉銘律師編著,其他作者包括李師榮律師、黃邵璿律師、林宜璇律師等)已正式發售。本書於金融研訓院、博客來、三民、金石堂、誠品、PChome等網路書店及墊腳石圖書、五楠圖書、政大書城、諾貝爾圖書等各大實體書店皆有販售。亦歡迎直接向本所洽購(每本訂價450元,2月15日前特惠價每本382元) ,如有需求,亦可與本所聯絡(連絡電話:02-2718-3400 分機:3025張先生;分機:3016吳先生)。
  2.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15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恭喜得獎人如下:(一)成績優良獎學金:張瀞文、康立賢(二)助學金:謝琪烽、鄭勝庭、李宗楷。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邀於2015年12月8日至世新大學公司法課程講述「企業併購法修正及實務案例」。
  4. 【公共參與】本所王誠之律師參加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主導組成之RCA勞工工作傷害案義務律師團,向當年經營台灣RCA工廠之台灣RCA公司及其控制公司進行民事求償,該案於104年4月一審判決RCA勞工勝訴,並經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選為2015年優秀公益律師。
  5. 【公共參與】謹公告本所2015年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與申請書( 請點選下載),申請日期自9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陳明政律師及王惠玲顧問於7月8日至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舉辦「董監、經理人及員工之獎酬制度」講座,針對員工認股、持股信託及獎酬制度等議題加以說明。
  7. 【演講活動】本所於7月7日邀請好心肝基金會/好心肝門診中心王世晞院長蒞臨本所舉辦肝病及疾病防治講座。本所及同仁並捐助款項予「醫療財團法人好心肝基金會」,希望大家繼續努力消滅「國病」。
  8.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和張琬婷律師於5月26日至台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舉辦「職涯分享講座」與同學分享求學及律師執業生涯規劃及經驗。
  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和曾煥旭律師於5月20日在台北大學法學院與同學分享求學及律師執業生涯規劃及經驗。
  10. 【演講活動】盧偉銘律師於2015年5月9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金融證券期貨法委員會商事法委員會所主辦「上市(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課程講師培訓」研習課程。
  11.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陳明政律師及王惠玲顧問於2015年4月28日及5月4日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港生技育成中心舉辦2場「董監、經理人及員工之獎酬制度」講座,針對員工認股、持股信託及獎酬制度等議題加以說明。
  12.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陳明政律師於2015年4月14日於新竹科學園區園區公會舉行「董監、經理人及員工之獎酬制度」講座,針對員工認股、持股信託及獎酬制度等議題加以說明,並獲園區各廠商踴躍參與。
  13.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劉康身律師及黃邵璿律師於2015年3月16日應"台北市進出口同業公會"邀請講述「公平交易法最新修法內容與因應」。
  14. 【著作發表】「董監、經理人及員工之獎酬制度」業已於日前出版,作者:蔡嘉政律師及陳明政律師。本書於元照、博客來、三民、誠品等網路書店及三民書局、誠品書店、建宏書局、墊腳石圖書、紀伊國屋書店等各大書店實體店面皆有販售。

2014

  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邀請於2014年12月9日至世新大學公司法課程主講「企業併購實務案例」。
  2.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14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恭喜得獎人如下:(1)成績優良獎學金:黃婉婷、王慕寧 (2)助學金:張淵傑、劉容妤、蔡翔安 (3)助學金增額:鄧喬茵、陳睿亭、周鎂惠。
  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受東吳法學院邀請於2014年12月3日與法律系同學就日後職涯規劃進行座談。
  4. 【著作發表】本所胥博懷律師於日本專業期刊「The Lawyers」2014年11月號發表合著文章「台湾での日系企業IPO(新規上場)の利点」(日系企業在台上市之優勢)。
  5. 【公共參與】本所日前參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青澀芷蘭菁英培育發展協會103學年第一學期國立高中清寒學生獎助學金面試徵選活動,並針對本次活動中宜蘭高中、蘭陽女中、基隆高中三校部份遺珠之同學另行提供獎助學金之贊助。青澀芷蘭菁英培育發展協會係一對全國高中弱勢家庭學子提供學雜費補助之社會團體。協會相關資訊請參協會網址:http://www.twilight.org.tw/。
  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受台灣教授協會邀請,於2014年10月25日,擔任【左岸沙龍】:「從日劇《HERO》談檢察官形象」座談之與談人。
  7. 【公共參與】謹公告本所2014年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與申請書(請點選下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
  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4年11月8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游瑞德司長主講「有限合夥法草案解析」。
  9. 【公共參與】謹公告本所2014年新詩比賽得獎作品如下(同名次者其順序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列):第一名:從缺。第二名:沒有安全感算什麼安全期(作者:白依璇/暨南大學) / 一支燃燒的菸(作者:吳竺蓉/靜宜大學)。第三名:尼羅河曾經由東向西流(作者:林承毅/國立台北大學)。佳作:解讀下午(朱聖池/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 結繩(陳昱嵐/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 獸(劉庭妤/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本所將個別連絡得獎人,並安排領獎事宜。
  10.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經中華亞太經濟合作中心(APEC)邀請,於2014年6月28日於「海牙簽註公約之國際實務運作及我國因應之道」研討會主講「國內外文書於司法實務上往來程序之現況-兼評採納海牙簽註公約可能涉及之相關法令修正」。
  1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4年6月21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游瑞德司長主講「公司法修正草案研析」。
  12. 【演講活動】本所合夥律師劉孟哲律師受Asia Securities Industry &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 ("ASIFMA")邀請於103年6月18日至20日至新加坡參加第一次歐盟及亞洲金融服務關係年會(1st Annual Symposium on EU-Asia Relations in Financial Services),於會中針對歐盟衍生性規範之域外效力,以及亞洲資產管理規管之整合等,與歐亞各國之與會者交換意見。
  13. 【公共參與】 第22期第1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4年5月16日及5月21日至本所參訪。
  14.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續任台北律師公會副祕書長。
  15. 【公共參與】本所李師榮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第27屆理事。
  1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邀請,於2014年4月28日至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主講「企業併購個案研析」。
  17.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獲邀請,於2014年4月7日至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主講「企業併購勞工問題實務研析」。
  18. 公共參與】本所參與贊助創世基金會「第24屆寒士吃飽30(分鐘)寒士、街友暨獨居長輩、清寒單媽尾牙」活動。
  19. 【公共參與】謹公告本所2013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恭喜得獎人如下:(1)成績優良獎學金:盧建誌、陳怡秀 ;(2)助學金:湛址傑、徐佩玉、賴煥升。
  20.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主持之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於2014年2月/3月與中華民國公司組織研究發展協會協辦誠信倫理系列─「上市、上櫃公司法務主管班第一期」系列講座。
  2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4年3月8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游瑞德司長主講「企業併購法實務及修正草案研析」。

2013

  1.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程威居提供東吳大學法學院舉辦之模擬法庭參賽者訴訟實務經驗指導。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邀請於2013年11月29日至世新大學公司法課程主講「企業併購實務案例」。
  3.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羅祖芳律師、張琬婷律師於2013年11月20日至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主持「法律人的職涯規劃講座-多元的法律人圖像」。
  4.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獲邀請於2013年11月19日至東吳大學主講「法律人之生涯規劃講座」。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3年7月20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世新大學法學院胡韶雯副教授主講「公司治理相關法制修正與實務發展」。
  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3年6月22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邵慶平副教授主講「證券詐欺作為一種特別侵權行為?-法院實務判決之反思」。
  7.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李師榮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於2013年5月30日出席國立政治大學舉辦之「法律人的職涯規劃講座-多元的法律人圖像」座談會。
  8. 【公共參與】本所劉孟哲律師於2013年4月17日隨同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參訪北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國家外匯管理局。
  9. 【教育訓練】本所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林佳和助理教授於2013年3月29日主講「勞動法規相關問題之解析及修法趨勢」。
  10.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蔡嘉政律師及張君珮律師於2013年3月20日出席國立台北大學舉辦之「學生職涯系列講座 - 典型與非典型之對話」座談會。
  11.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獲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邀請,於2013年3月14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以及企業如何因應」。
  12.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獲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邀請,於2013年3月12日主講「金融服務業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執行重點與法律責任」。
  13. 【公共參與】公告本所2012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得獎人名單如下(1)成績優良獎學金:林慈偉、陳俐伶 (2)助學金:江怡如、陳展誌、黃詩雅。
  14. 【教育訓練】本所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林鈺雄副教授於2013年1月16日主講「大法庭制度專題演講」。
  15.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獲台北律師公會邀請於2013年1月11日主持「二代健保說明會」。
  16. 【教育訓練】本所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院長謝銘洋教授於2013年1月8日主講「專利新法相關問題之探討及評析-兼論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權法制相關問題」。

2012

  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公司組織發展協會邀請,於2012年11月29日擔任「企業法令遵循及董事會秘書之最佳實務論壇」與談人。
  2. 【研究計劃】本所受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委託,就「在臺基金如何進入大陸市場銷售之相關研究」進行研究並提供研究報告。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2年11月24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朱德芳副教授主講「內線交易規範之最新發展」。
  4. 【公共參與】第20期第4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2年10月18日至本所參訪。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2年10月13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林仁光教授主講「變動中的公司治理-全球金融風暴過後的改革」。
  6. 【公共參與】 第20期第3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2年9月11日至本所參訪。
  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於2012年8月16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邀請,主講「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規定對資產管理業者影響簡介」。
  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2年8月4日獲台北律師公會邀請,擔任「律師擔任法院管理人、清算人等職務時所面臨之困難及不合理對待相關問題座談會」與談人。
  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劉孟哲律師及賴宛瑩律師於2012年7月24日獲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邀請,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及金融業因應之道」。
  10. 【公共參與】第20期第2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2年7月12日至本所參訪。
  11. 【公共參與】第20期第1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2年6月5日至本所參訪。
  1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主持2012年4月7日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林國全教授主講「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簡析」。
  13.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副祕書長。

2011

  1.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11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得獎人名單:(1)成績優良獎學金:陳昱嵐 (2)助學金:林雅琇、方林根、李之語。
  2.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及葉秋英顧問於2011年12月12日獲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邀請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暨其施行細則」」。
  3.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主任委員。
  4. 【公共參與】本所李師榮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祕書長。

惇安智財快訊 第24期
2015-03-17    
主編:梁祐銓
訊息快遞
 
1.    [國際] 五大專利局專利商標申請概況<作者:蒙彥良 / 鄭志玲>
 
依據美國、日本、歐洲、南韓、中國五大局公布的統計資料顯示,在發明專利及商標註冊申請件數方面,美國、南韓及中國較去年(2013)增加,並達歷史新高,歐洲發明專利之申請件數雖略減,但在設計專利及商標註冊申請持續上升,而日本在發明專利、設計專利及商標註冊之申請件數均呈現逐年衰退現象。具體內容如下:
 
(1)     參照圖1,在2014年發明專利申請方面,中國申請量達928,177件,較去年增加103,041件,成長率達12.5%,申請件數及成長率高居世界第一,相當驚人;美國申請量達579,782件,南韓申請量達210,000件,均呈現穩定成長趨勢;惟日本呈現衰退,2013年申請件數僅328,436件,是近10年最低點;我國則連續兩年呈現下降趨勢,2014年申請件數為46,378件。
 
(2)     參照圖2,在2014年設計專利申請方面,中國申請量仍居各局之冠,惟2014年申請件數564,555件,較去年大幅減少95,008件(-14.4%),是近10年來首度下降,值得觀察;南韓申請量略減,美國及歐洲申請量穩定成長,申請量分別達36,216件及23,646件,為近10年最高,顯示設計專利在歐美地區逐漸受到市場的重視。我國自2009年至2013年設計申請量成長,但2014年則下滑至8,148件。
 
(3)     參照圖3,在2014年商標註冊申請方面,中國、美國、南韓及歐洲均持續上升,中國申請量已突破200萬件,大幅成長21.4%,遠高於其他各局,美國(336,275件)、歐洲(117,451件)及南韓(150,000件),分別較上年成長1.6%-4.7%不等,日本在2013年申請件數下降。我國2014年申請件數(75,933件)有小幅成長(2.6%)。整體而言,五大局商標註冊申請呈現成長趨勢,中國申請尤其熱絡,顯示企業運用商標品牌策略積極參與消費市場的競爭。
 
(4)     我國在五大局專利申請比例,仍以美國及中國居多。以發明專利申請而言,我國在美國申請件數自2011年至2013年呈上升趨勢,2013年已達21,262件,是10年來最高紀錄,但在其他各國則呈現下降趨勢,歐洲下降2.1%,中國、日本及南韓等其他亞洲地區則分別下降2.4%、5.6%及9.5%。由此觀之,國人持續在美國作為專利申請的布局重心,主要應與因該國專利制度完備,同時又是專利訴訟的主戰場有關,但在亞洲地區及歐洲的布局則出現衰退的現象,值得重視。參照圖4。
 
(5)     我國在五大局商標申請比例,歷年來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的件數,遠高於在其他各局的件數,一般認為是兩岸同文同種的優勢所致,但申請件數之上下波動幅度明顯,2013年甚至較前一年驟減41.4%,值得關注。我國向美國(1,673件)、歐洲(750件)及南韓(2013年,438件)的商標註冊申請件數則均有14%-20%不等的大幅成長,顯示國人在上述區域以商標品牌策略積極布局,但在日本則略減(2013年,683件,較前一年降2.4%)。參照圖5。
 
圖1:我國與美、日、歐、韓、中國大陸發明專利申請件數趨勢圖
 
圖2:我國與美、日、歐、韓、中國大陸設計專利申請件數趨勢圖
 
 
圖3:我國與美、日、歐、韓、中國大陸商標註冊申請件數趨勢圖
 
 
圖4:我國向美、日、歐、韓、中國大陸發明專利申請件數趨勢圖
 
 
圖5:我國與美、日、歐、韓、中國大陸商標註冊申請件數趨勢圖
 
 
(以上圖摘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五大局受理專利商標申請概況,2015年2月9日)
 
參考資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五大局受理專利商標申請概況,2015年2月9日。
 
2.    [台灣] 「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執行成效 <作者:蔡忠宏 / 梁祐銓>
 
智慧財產局(「智慧局」)公布了「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至104年1月底之執行成效,在相互承認優先權方面,至103年第4季,中國受理台灣優先權共計專利21,447件,商標227件,品種權3件﹔台灣受理中國優先權共計專利13,586件,商標337件。在協處機制方面,自協議生效起至104年1月31日止,我方智慧財產權在中國遭受侵害或申請過程遭遇困難而向智慧局請求協處的案件共計613件,完成協處377件;透過協處機制協處成功的案例,包括「MSI微星科技」、「臺銀」、「臺塩生技」及「吉園圃」等商標在中國遭惡意搶註事件。
 
參考資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執行成效,104年2月26日。
 
3.    [歐洲/非洲] 歐洲專利將可在摩洛哥登錄 <作者:姚嘉瑜 / 梁祐銓>
 
根據新的協議,摩洛哥自2015年3月1日起將承認歐洲專利,成為第一個不屬於歐洲專利組織(European Patent Organisation, EPOrg)但承認歐洲專利的國家,可接受歐洲專利登錄的的國家提高為41個。若擬在摩洛哥登錄歐洲專利,須在歐洲檢索報告發出的六個月內或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期限前向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 EPO)繳交240歐元的登錄費用。突尼西亞及摩爾多瓦亦可能將簽署類似協議。
 
參考資料:JDSUPRA BUSINESS ADVISOR, by Isobel Finnie and David Wraige, March 3, 2015
 
案例報導
 
1.    [美國]陪審團裁決Apple須支付專利非實施實體Smartflash 5.33億美元賠償金 <作者:蒙彥良 / 梁祐銓>
 
Smartflash LLC et al.(下稱「Smartflash」)於2013年5月對包括Apple等公司在德州東區地方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指控該等公司的應用程式(app)線上付款認證方式侵害其三件有關資料儲存與存取系統之美國專利(U.S. Patent No. 7,334,720, No. 8,118,221, No. 8,336,772)。訴訟過程中,Apple提出專利無效的簡易判決請求,地方法院基於最高法院Alice案的判決見解,使用二階段分析判斷系爭專利之適格性,指出雖然系爭專利之請求項涉及抽象概念,但是其中亦具有多個限制條件,使所請標的轉化為不僅是抽象概念,而認為系爭專利有效。2015年2月24日陪審團裁決Apple侵權並須支付5.33億美元賠償金。
 
參考資料:Company with no product wins $533M verdict vs. Apple, says it’s no “patent troll”, February 26, 2015
 
2.    [美國] 專利申請人在權項限制要求之後遞交IDS,屬於申請人延遲之態樣,所涉申請人延遲之期間應自專利權期限調整(PTA)之計算中扣除 <作者:蔡忠宏 / 鄭志玲>
 
2015年2月26日,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在Gilead Sciences, Inc. v. Lee乙案中,維持地方法院之見解,認為美國專利局(USPTO)對於美國第8,148,374號專利(’374專利)之PTA計算方式合理,也就是判定申請人於權項限制要求(Restriction Requirement)之後遞交資訊揭露聲明書(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IDS)之情形屬於申請人延遲之態樣,因而將所涉申請人延遲之期間自PTA扣除,並指出此申請人延遲之態樣之認定並不以審查作業是否發生「實際延遲」為必要。
 
PTA是美國補償專利權期之制度,專利權期原則上自申請日起算20年屆滿,但如USPTO在審查過程中有延誤審查導致專利延遲取得者,專利權人可經由PTA就被延誤的天數而獲得專利權期間延長的補償,但重疊期間或屬申請人延遲之態樣,則應予扣除,相關規定可見美國專利法154(b)及施行細則1.704(c)。
 
在本案中,’374專利之申請人吉利德科學公司(Gilead Sciences Inc.,吉利德)於2008年2月22日向USPTO提出專利申請,2009年11月18日接獲權項限制要求,2010年2月18日完成權項限制要求之回覆,再於2010年4月16日呈送補充IDS,USPTO隨後於2010年5月13日發出實質審查意見,並於2011年7月29日發出核准通知,於2012年4月3日核發專利。USPTO同意此專利適用PTA,但認為申請人於完成權項限制要求之回覆至呈送補充IDS之期間(自2010年2月18至2010年4月16日,共57天)屬於申請人延遲之態樣,故最後核可的PTA扣除了上述57天。吉利德不服USPTO之決定,上訴至地方法院,主張其補送IDS並未對USPTO審查作業造成「實際延遲」(USPTO最後仍在補送IDS後4個月內發出審查意見,符合專利法154(b)之規定,未造成實際延遲),故不應視為申請人延遲之態樣,USPTO對於專利法154(b)之解釋逾越了法律授權;但地方法院不認同吉利德之主張並核准USPTO提出的簡易判決要求;吉利德不服再上訴,CAFC維持地方法院之見解,確認USPTO計算PTA方式合理無誤。
 
具體而言,CAFC指出,專利法154(b)在文義上未要求屬於申請人延遲態樣之行為須以審查作業因而發生「實際延遲」為要件,立法機關之本意在於處罰申請人意圖延遲審查作業之行為,該行為之結果為何並非所問;又專利法154(b)已明文授權USPTO規範申請人延遲態樣,且USPTO基於法律授權在施行細則已明確列出「在回覆權項限制要求之後呈送補充IDS」屬於申請人延遲態樣,故從法律解釋及適用判斷上亦可看出,立法機關理不只是有意處罰「實際」造成審查作業延遲之行為,也應包括「可能」造成延遲之行為,不論最後實際延遲是否發生。
 
參考資料:GILEAD SCIENCES, INC., v. MICHELLE K. LEE,2014-1159
 
3.    [美國] 聯邦法院表示「商標使用」須實際提供指定申請之商品或服務 <作者:陳姿帆 / 王惠玲>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於今(2015)年3月2日判決,認可美國商標上訴委員會(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簡稱TTAB)針對華特迪士尼公司(Walt Disney Co.)主張David Couture所有「Playdom」商標註冊,僅有廣告而無商業上實際使用行為,應撤銷商標註冊。
 
商標權人David Couture在2008年以「Actual Use(實際使用)」為基礎,向「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美國專利商標局,簡稱USPTO)」申請註冊「Playdom」商標,並指定使用於針對「規畫主題及編劇」之「娛樂與教育服務」。而華特迪士尼公司在2010年時收購了專門設計Facebook網路遊戲的Playdom公司,但該公司曾於2009年時試圖申請註冊「Playdom」商標,卻因David Couture擁有的「Playdom」商標已註冊在先而無法取得註冊。嗣後華特迪士尼公司以「Playdom」商標於申請時未實際使用為由,主張應撤銷「Playdom」商標註冊。蓋依美國商標法規定,如以「Actual Use(實際使用)」為申請基礎者,商標申請時須提交實際使用之證據及聲明,若提出之使用證據及聲明中主張有實際使用該商標,而實際上並無真正使用,則會構成撤銷商標註冊事由。David Couture在申請註冊「Playdom」商標時,實際上僅有在網站上廣告而並未向消費者提供過指定申請內容的服務,取得商標權後接近兩年內均未實際使用,直至2010年3月才向消費者提供前述服務。TTAB於2014年2月裁決撤銷該商標註冊。CAFC表示商標法明確規定所謂的商業使用,是指商標實際使用於或展示於銷售或廣告服務並提供此項服務,且必須是實際上提供服務,但並無任何證據可證明David Couture在2010年之前有向任何客戶提供服務之紀錄,遂肯定TTAB撤銷商標註冊之裁決。CAFC此項判決讓華特迪士尼公司終於順利取得「Playdom」商標註冊。
 
參考資料:Couture v. Playdom, Inc., No. 2014-1480 (Fed. Cir.),  March. 2, 2015
 
4.    [美國]聯邦巡迴法院(CAFC)在Helferich Patent Licensing LLC v. NYTimes et al.一案判決中對專利權利耗盡原則採較嚴格之解釋 <作者:姚嘉瑜 / 王惠玲>
 
Helferich Patent Licensing LLC(下稱「原告」)基於其所擁有七項無線通訊設備(手持裝置)的裝置專利與在一處儲存並更新資訊進而對手持裝置發送該資訊的方法專利,向NYTimes et al.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該等專利源自同一份說明書。前述手持裝置的專利已授權給幾近所有手持裝置的製造商,但授權書中原告拒絕授權給手持裝置的內容供應商。自2010至2012年間,原告起訴多家手持裝置內容供應商(NYTimes et al., 下稱「被告」)侵犯其方法專利權,2014年,伊利諾州北區地方法院於簡易判決中指原告已授權同意所有手機製造商在其專利授權下販售手持裝置,故原告理應因權利耗盡原則而無從對手持裝置之買受人(acquirer)或提供內容的第三方主張權利。經原告上訴, CAFC於今(2015)年2月判決,對權利耗盡原則採較嚴格之解釋,指該原則僅適用於經授權產品之買受人(authorized acquirer)行使被授權專利的情況,然被告並無取得系爭方法專利之授權,改判原告勝訴。
 
參考資料: 1. Deeth Williams Wall, US Federal Circuit Narrows Exhaustion Doctrine in Helferich
Patent Licensing v. NYTimes and JCPenney, by Robert Dewalt, February 25, 2015
2. Helferich Patent Licensing LLC v. NYTimes et al. [Opinion], CAFC, February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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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專業領域

訴訟、爭端解決及救濟、跨國及兩岸投資、商業合約撰擬及協商、公司設立及登 記、併購、勞資案件、不動產、法令遵循、稅務諮詢、證券交易、銀行融資、保 險、資產管理、公平交易及智慧財產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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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事蹟

本所獲Asialaw推薦為台灣地區「銀行與金融」、「投資基金」、「保險」、「消費者產品及服務」、「競爭及反托拉斯」、「爭端解決」、「勞工及勞動」、「法令遵循」、「資本市場」、「公司及企業併購」及、「私募股權」領域排名領先之事務所,並推薦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及蘇鴻霞顧問為卓越的實務工作者。

本所獲Chambers and Partners評選為台灣地區「公司及併購」、「銀行金融」「資本市場」及「勞工」領域之推薦事務所。

Chambers and Partners就「公司及併購」領域推薦葉秋英顧問及蘇鴻霞顧問,就「資本市場」及「銀行金融」領域推薦羅祖芳律師,就「勞工」領域推薦蔡嘉政律師。

本所獲Legal 500評選為台灣地區「公司及併購」、「銀行金融」及「勞工」領域之推薦事務所,並推薦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蘇鴻霞顧問及蔡嘉政律師。

本所獲Bloomberg列入台灣地區評比領先之律師事務所。

本所獲Chambers Asia Pacific評選為台灣地區之領導事務所之ㄧ。

本所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及/或蘇鴻霞顧問等獲Chambers Asia Pacific評選為台灣地區領導人物之ㄧ。

本所獲全球指標性商務事務所指南IFLR 1000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評選為台灣地區之推薦律師事務所之一。本所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及/或蘇鴻霞顧問等亦獲其評選為企業併購領域高度評價(Highly Regarded)之領導人物之一。

編輯室的話
書寫是法律人的天職,各種形式的書寫,摘記的、論述的、分析的、翻譯的、符號的、推敲的,法律人在文字中衍繹、歸納、定位、尋求最近到最遠的邊緣,於是我們決定出版,誌念書寫的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