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介紹

惇安法律事務所
「惇安」之名即敦睦安和之意,表達本所於法律事務追求衡平及協調的解決方案。本所之英文名稱「Lexcel Partners」則表達本所同等重要之理念,「Lexcel」字首「Lex」在拉丁文中代表法律,結合「excel」專精,傳達本所對法律領域卓越與專業之承諾。

本所新訊

本所榮耀

本所盧偉銘律師獲Asia Business Law評選為2024台灣百大律師。
惇安法律事務所經Asialaw評選為2024年台灣年度法律事務所(Taiwan Firm of the Year)
本所劉孟哲律師獲Thomson Reuters 評選為2024年Thomson Reuters傑出律師。
本所獲Asialaw推薦為台灣地區「銀行與金融」、「投資基金」、「保險」、「消費者產品及服務」、「競爭及反托拉斯」、「爭端解決」、「勞工及勞動」、「法令遵循」、「資本市場」、「公司及企業併購」及、「私募股權」領域排名領先之事務所,並推薦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及蘇鴻霞顧問為卓越的實務工作者。
本所獲Chambers and Partners評選為台灣地區「公司及併購」、「銀行金融」「資本市場」及「勞工」領域之推薦事務所。
Chambers and Partners就「公司及併購」領域推薦葉秋英顧問及蘇鴻霞顧問,就「資本市場」及「銀行金融」領域推薦羅祖芳律師,就「勞工」領域推薦蔡嘉政律師。
本所獲Legal 500評選為台灣地區「公司及併購」、「銀行金融」及「勞工」領域之推薦事務所,並推薦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蘇鴻霞顧問及蔡嘉政律師。
本所獲Bloomberg列入台灣地區評比領先之律師事務所。
本所獲Chambers Asia Pacific評選為台灣地區之領導事務所之一。
本所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及/或蘇鴻霞顧問等獲Chambers Asia Pacific評選為台灣地區領導人物之一。
本所獲全球指標性商務事務所指南IFLR 1000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評選為台灣地區之推薦律師事務所之一。本所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及/或蘇鴻霞顧問等亦獲其評選為企業併購領域高度評價(Highly Regarded)之領導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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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新訊

出版著作

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明錡律師發表「香港及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於資產管理執照之豁免與借鏡」。(2024年7月,刊載於月旦律評第28期)

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嘉政律師發表「淺談危機處理的情理法」。(2023年11月,刊載於月旦律評第20期)

本所專業領域

訴訟、爭端解決及救濟、跨國及兩岸投資、商業合約撰擬及協商、公司設立及登記、併購、勞資案件、不動產、法令遵循、稅務諮詢、證券交易、銀行融資、保 險、資產管理、公平交易及智慧財產相關案件

本所獲Asialaw推薦為台灣地區「銀行與金融」、「投資基金」、「保險」、「消費者產品及服務」、「競爭及反托拉斯」、「爭端解決」、「勞工及勞動」、「法令遵循」、「資本市場」、「公司及企業併購」及、「私募股權」領域排名領先之事務所,並推薦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及蘇鴻霞顧問為卓越的實務工作者。

本所獲Chambers and Partners評選為台灣地區「公司及併購」、「銀行金融」「資本市場」及「勞工」領域之推薦事務所。

Chambers and Partners就「公司及併購」領域推薦葉秋英顧問及蘇鴻霞顧問,就「資本市場」及「銀行金融」領域推薦羅祖芳律師,就「勞工」領域推薦蔡嘉政律師。

本所獲Legal 500評選為台灣地區「公司及併購」、「銀行金融」及「勞工」領域之推薦事務所,並推薦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蘇鴻霞顧問及蔡嘉政律師。

本所獲Bloomberg列入台灣地區評比領先之律師事務所。

本所獲Chambers Asia Pacific評選為台灣地區之領導事務所之ㄧ。

本所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及/或蘇鴻霞顧問等獲Chambers Asia Pacific評選為台灣地區領導人物之ㄧ。

本所獲全球指標性商務事務所指南IFLR 1000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評選為台灣地區之推薦律師事務所之一。本所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及/或蘇鴻霞顧問等亦獲其評選為企業併購領域高度評價(Highly Regarded)之領導人物之一。

書寫是法律人的天職,各種形式的書寫,摘記的、論述的、分析的、翻譯的、符號的、推敲的,法律人在文字中衍繹、歸納、定位、尋求最近到最遠的邊緣,於是我們決定出版,誌念書寫的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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