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
一、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
行政院於2025年5月15日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謹摘要重點如下:
(一) 作為程序上監督機制,主管機關應組成健保資料諮議會,就健保資料特定目的外利用之管理、監督、爭議等事項進行協助並給予建議。
(二) 主管機關及保險人應建置健保資料庫,由保險人將健保資料假名化後傳輸予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及專人管理,並定期或不定期考核資料庫之管理及運用。
(三) 申請特定目的外利用健保資料者,以政府機關、行政法人、醫療機構、學術機構、大學及受政府機關委託之大學、法人、機構為限,並應檢附相關書面文件向保險人及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四) 資料供利用之當事人得填具申請書,請求保險人停止其健保資料之全部或一部之特定目的外利用;保險人應於申請日之翌日起算三十日內註記不得供特定目的外利用。
(五) 未經主管機關或保險人核准,擅自就健保資料為特定目的外利用者,得處新台幣二百萬元一千萬元以下罰鍰,且一年內禁止申請利用。
報告人:羅祖芳律師/蔡孟融
食品
二、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於2025年5月22日公告「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修正草案。茲摘要草案重點如下:
(一) 修正並增訂回收銷毀計畫應包含之項目及保存方式。
(二) 增訂責任廠商對回收產品應與其他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有效區隔並明顯標示。
(三) 增訂回收進度應每日於指定之電子系統登錄。
(四) 修正地方主管機關應監督責任廠商執行回收銷毀作業之事項。
(五) 增訂回收銷毀紀錄之保存年限。
報告人:劉康身律師/蔡明錡律師
公開發行公司
三、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草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2025年5月22日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草案。茲摘要重點如下:
(一) 要求符合一定條件之公司(授權金管會另定),應於年報中以專章方式記載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永續相關財務資訊。
(二) 明定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之編制及揭露,應依本準則新增之第十條之一、相關法令及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永續揭露準則辦理,並於條文中明定IFRS永續揭露準則之重要規定。
(三) 要求年報應與當年度財報同日申報,然作為緩衝規定,得先申報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專章,再申報完整年報。
報告人:劉孟哲律師/邱廷諭律師
證券
四、調整融券保證金成數及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
金管會於2025年5月26日發布兩則函令,將上市上櫃有價證券之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自百分之一百三十調整至百分之九十(金管證投字第1140382475號);及將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自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日平均成交數量之百分之三調整至百分之三十(金管證交字第1140382477號)。
報告人:劉孟哲律師/謝睿璞律師
編輯: 盧偉銘 律師 (合夥人) 羅祖芳 律師 (合夥人) 劉孟哲 律師 (合夥人) 劉康身 律師 (合夥人) 蔡嘉政 律師 (合夥人) 林宜璇 律師 (合夥人) 許維帆 律師 (合夥人) 李昱霆 律師 (合夥人) | 顧問: 葉秋英 蘇鴻霞 王惠玲 (惇安智慧財產權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