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
一、外匯指定銀行試辦地方資產管理專區外幣貸款業務排除適用規定
中央銀行於2025年6月20日發布函令,外匯指定銀行試辦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辦理外幣貸款業務,得排除適用「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作業規範)之部分規定。謹摘要重點如下:
(一) 以高資產客戶之保險契約為擔保,辦理外幣保單貸款與外幣保費貸款,或以高資產客戶之金融資產組合為擔保,辦理外幣貸款者,排除適用作業規範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其承作對象不以國內顧客為限,亦毋須憑顧客之國外交易文件、中央銀行之核准文件或其他中央行規定之文件辦理。
(二) 如上開業務之擔保品為外幣者,排除適用作業規範第六點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不受「外幣貸款不得兌換為新台幣」之限制。
(三) 外匯指定銀行試辦上開業務,應於每月十日前,向中央銀行報送前月之「銀行於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試辦外幣保單貸款與外幣保費貸款及金融資產組合外幣貸款業務月報表」。
報告人:羅祖芳律師/蔡孟融
金融
二、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2025年6月12日預告修正「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茲摘要重點如下:
(一) 為鼓勵金融機構於地方資產管理專區設置分支機構,以提升金融競爭力,明定金融機構為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不受財務、業務條件及申設時間之限制。
(二) 明定金融機構為進駐地方資產管理專區獲准增設分支機構,除經主管機關核准遷移者外,於設立後7年內不得遷移。
報告人:羅祖芳律師/郭閔婷
智慧財產
三、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自2025年7月1日起試行一年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局)於2025年6月17日公布,為鼓勵女性投入創新發明,訂定「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本方案),針對女性申請人提出之發明專利申請案提供加速審查服務,自2025年7月1日起試行一年。謹摘要重點如下:
(一) 本方案僅適用於申請人為女性自然人之申請案,該申請人或申請人之一為女性,並該女性為發明人或發明人之一者。
(二) 應於智慧局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起,至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送達前,透過電子申請系統,填寫發明專利加速審查電子申請表單提出申請,「適格女性申請人」為本國籍女性申請人者,須於上開表單中填入「適格女性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及「ID」,以供查核。
(三) 經審核符合要件者,智慧局將於6個月內完成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或核准審定。
(四) 試行期間,智慧局受理本方案案件數上限為50件。其中,第1個月及第2個月,每月可受理上限為5件;第3個月起,每月可受理上限為4件。若當月受理件數達上限時,應於次月重新申請。此外,同一位女性申請人於試行期間申請本方案件數上限為 5 件。
報告人:王惠玲顧問/李心慈
保險
四、「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之相關函令
金管會於2025年6月20日依據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13款、第7條第1項第13款發布相關函令,要求保險業之內部業務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應包括不得勸誘要保人為達特定目的分散拆單投保,使其各該保險契約解約金債權金額低於特定標準,並應建立控管措施。
報告人:蔡嘉政律師/廖弘州律師
編輯: 盧偉銘 律師 (合夥人) 羅祖芳 律師 (合夥人) 劉孟哲 律師 (合夥人) 劉康身 律師 (合夥人) 蔡嘉政 律師 (合夥人) 林宜璇 律師 (合夥人) 許維帆 律師 (合夥人) 李昱霆 律師 (合夥人) | 特約顧問: 葉秋英 蘇鴻霞 王惠玲 (惇安智慧財產權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