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新訊

2024

  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將於2024年5月31日主持由東吳大學法律系胡博硯教授,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金融檢查與行政調查的規範及實務應對」。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將於2024年4月24日主持由台大管理學院林家振教授,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之「AI 人工智慧與私募基金的發展趨勢」。
  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4年3月22日主講「公司治理3.0、資本市場藍圖與綠色融資」。
  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王奕雅律師應金融機構邀請,於2024年1月5日主講「投信投顧委外作業處理相關規範」。

2023

  1.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23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如下:成績優良獎學金:王振全、胡亦凌(每位新台幣四萬元);助學金:王新恩、梁靖明、劉向晴 (每位新台幣四萬元)。
  2. 【演講活動】本所林宜璇律師應業者邀請,於2023年12月15日以英文主講「董事的法律義務與責任」。
  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王奕雅律師應業者邀請,於2023年12月14日主講「企業永續發展培力」。
  4.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盧偉銘律師及羅祖芳律師應台大法學院課程邀請,於2023年12月7日主講「併購概說及法律觀察」。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劉孟哲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業者邀請,於2023年12月4日主講「董事的法律義務與責任」。
  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11月24日出席「金融業對AI及其他相關議題─律師得積極扮演的角色」研討會,並主持「證券暨資產管理業的新興科技應用與律師角色」之討論。
  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王奕雅律師應金融機構邀請,於2023年11月22日主講「永續發展於金融及資產管理業之法令政策發展」。
  8.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嘉政律師於2023年11月號之月旦律評(20期),發表「淺談危機處理之情理法」。
  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HKIFA邀請,於2023年11月6日分享「Update on Taiwan Regulatory Development」。
  10.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11月2日主講「境外基金培訓課程」
  11. 【公共參與】本所2023年獎助學金申請自10月1日起受理申請,歡迎大專院校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申請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
  1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10月27日主持並邀請張冠群教授,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保險契約解釋方法的新趨勢」。
  1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3年10月20日主講「勞動事件法實務」。
  14.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10月17日主講「職場不誠信行為態樣、預防暨其責任」。
  15.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及王奕雅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10月17日主講「誠信經營講座-由永續金融談起」。
  16.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10月17日主講「公司治理3.0與資本市場藍圖」。
  17. 【公共參與】恭賀本所盧偉銘律師當選台北律師公會第30屆理事。
  1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9月15日主持並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長官,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當前永續金融政策重點及未來方向」。
  1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8月31日主持並邀請世紀奧美公關總經理張裕昌先生,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淺談律師與公關危機處理實務及轉型思維」。
  20.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邀請,於2023年8月15日主講「公司治理3.0、資本市場藍圖與綠色融資」。
  2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金融機構邀請,於2023年7月4日主講「金融業董監事責任」
  22.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金融機構邀請,於2023年6月30日主講「董事會與股東會議事運作及董監責任」。
  2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6月21日,於台北律師公會主持「P2P借貸平台監理及實務發展爭議討論」。
  24. 【公益捐贈】本所盧偉銘律師、劉孟哲律師及林宜璇律師,公益捐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館興建工程,合計新台幣40萬元整。
  25. 【贊助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出席2023年6月5日,於香港舉辦之Hong Kong Investment Funds Association 16th Annual Conference。
  26.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3年6月13日主講「永續發展於金融業之法令政策發展」。
  27.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3年6月9日主講「公司治理3.0、資本市場藍圖與綠色融資」。
  28. 【演講活動】本所王奕雅律師應婦女新知協會邀請,將於2023年5月30日主講「日常消費爭議法律問題解析」。
  29.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3年5月23日主講「婦女再就業及職場中的法律議題」。
  30.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歐洲在臺商務協會 (ECCT)銀行委員會邀請,於2023年5月18日主講「勞動法令更新」。
  31. 【演講活動】本所許維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3年5月9日主講「上法院不用怕-生活法律」。
  32. 【專訪出版】本所盧偉銘律師接受政大法訊專訪(2023年4月,第12期),談「掌握時事與趨勢,找到解決衝突的方法」。
  33. 【著作發表】本所葉秋英顧問、蘇鴻霞顧問、盧偉銘律師、羅祖芳律師、劉孟哲律師、蔡嘉政律師、劉康身律師及林宜璇律師合著之"Corporate Acquisitions and Mergers in Taiwan, Fourth edition (Kluer) " (台灣企業併購第四版)已正式刊印發行。
  3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4月28日邀請並主持台大法學院楊岳平副教授,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之「新興金融科技犯罪及相關實務探討」。
  35.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應臺北市出進口同業公會邀請,於2023年4月27日主講「貿易糾紛解析」。
  36. 【專訪刊登】本所盧偉銘律師於政大法學院談股權收購及經營權安排相關議題,刊登於政大法學院訊(2023年4月14日)。
  3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4月14日邀請並主持政治大學法學院周振鋒教授,於台北律師公會主講之「談公司股東表決權行使迴避的理論與實務」。
  38.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邀請,於2023年4月13日主講「董事會與股東會議事運作及董監責任」。
  3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3年4月7日應政大法學院財法中心專題講座邀請,主講「股權收購及經營權安排」。
  40.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Asia Securities Industry &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 (ASIFMA)之邀請,於2023年3月21日以英語主講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修正草案。
  41.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3年3月21日主講「婦女婚姻權益之保障」。
  42.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顧祐瑋律師及朱玲萱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3年3月9日主講「文宣及廣告資料撰寫應注意事項」。
  43.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3年3月7日主講「婚姻關係中的夫妻財產」。
  4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HKIFA邀請,於2023年1月13日主講「2023 Fund Regulatory and ESG Update in Taiwan」。

2022

  1.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22年獎/助學金審查結果如下:成績優良獎學金:廖子晴、劉映姍(每位新台幣四萬元);助學金:吳佩珊、劉孟竹、黃郁涵 (每位新台幣四萬元)。
  2.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12月16日主講「境外基金培訓課程」。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2年12月16日邀請許朧方及林秉忠,為全國律師聯合會主講「虛擬貨幣交易有效監控及監理-從FTX事件談起」。
  4.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12月15日主講「資產管理業ESG規範要求、公平待客原則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等法規更新」。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2年11月10日主講「事業組織架構及新創事業經營必知公司法概念」。
  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2年10月號之月旦律評(7期),發表「永續發展於臺灣資產管理業法令政策發展現況」。
  7.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10月18日主講「手足照顧相關之法律問題及常見爭議」。
  8.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邀請,於2022年9月26日主講「個資保護作業」。
  9. 【演講活動】本所惇安法律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9月20日主講「高齡者之監護及輔助宣告與相關法律議題介紹」。
  10. 【著作發表】本所林宜璇律師及顧祐瑋律師於2022年9月號之月旦會計實務研究(57期),發表「從香港及新加坡SPAC上市制度看臺灣」。
  11.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9月5日及9月28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實務問題探討」。
  12. 【演講活動】本所陳威達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8月23日主講「高齡金融資產配置及財產信託安排」。
  1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黃莉婷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8月22日主講「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職務上不法行為及內線交易、個人資料保護近期更新與國外趨勢及營業秘密」。
  14. 【演講活動】本所於8月5日下午2時,舉辦由蔡嘉政律師及李昱霆律師主講之勞動相關議題之英文線上研討會。
  15.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邀請,於2022年8月16日主講「勞動事件法實務」。
  1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2年7月號之月旦律評(4期)發表「可變資本公司介紹」。
  1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羅祖芳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Asia Securities Industry &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 (ASIFMA)之邀請,於2022年6月16日以英語主講「Highlights of ESG Development in Taiwan Asset Management and Financial Market」。
  18. 【演講活動】本所王奕雅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6月6日主講「日常消費爭議法律問題解析」。
  19. 【演講活動】本所徐錫言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5月31日採線上方式主講「上法院不用怕-民事爭訟實務」。
  20.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業界之邀請,於2022年5月20日主講「Director’s Duty and Liabilities」。
  2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業界之邀請,於2022年5月19日主講「ESG在資產管理領域之發展趨勢暨揭露實務」。
  22.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5月17日主講「婦女婚姻權益之保障」。
  2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台灣保險法學會邀請,於2022年5月6日「銀行保險發展暨法令遵循研討會」主講「銀行與保險業電話行銷模式適法性之探討」,並參與座談。
  24. 【演講活動】本所王奕雅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5月3日主講「日常消費爭議法律問題解析」。
  25. 【演講活動】本所許維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4月26日主講「上法院不用怕-民事爭訟實務」。
  26.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4月26日主講「個資保護」。
  27.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邀請於2022年4月15日主講「勞資關係實務及爭議處理」。
  28.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4月12日主講「婚姻關係中的夫妻財產」。
  29. 【本所榮耀】本所盧偉銘律師經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 評選為2022年台灣前百大律師之一。
  30.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與林宜璇律師應邀於2022年4月8日至國立政治大學「企業併購法」課程主講「企業併購法律實務」。
  31. 【演講活動】本所陳威達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3月22日主講「繼承與遺囑的常見法律問題」。
  32. 【演講活動】本所陳威達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3月22日主講「繼承與遺囑的常見法律問題」。
  33.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應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邀請,於2022年3月10日主講「境內外ESG基金資訊揭露實務」並參與座談。
  34.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2年3月8日主講「職場中的法律議題」。
  3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接受HKIFA之邀請,於2022年2月18日主講「2022 Regulatory Development for Fund Market in Taiwan」.
  3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2月18日主講「勞動法令相關實務簡介」。
  37.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2年2月17日主講「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職場霸凌及網路言論、職務中不法行為之民刑事責任–兼論詐騙/貪腐宣導及不當得利、個人資料保護法」。
  38.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邀請,於2022年1月17日主講「個資保護作業」。
  39.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21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如下:成績優良獎學金:高至鴻、林其叡(每位新台幣四萬元);助學金:林經倫、葉青昀、劉聰穎 (每位新台幣四萬元)。

2021

  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黃莉婷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2月22日主講「職務上不法行為、個人資料及著作權保護」。
  2.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12月22日協辦及主講「中高齡者財產信託之簡介」。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2月17日主講「夫妻財產制、繼承、遺囑及代理人制度」。
  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劉孟哲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2月13日主講「資產管理業內部人交易申報、投資四大流程及近期法規更新」。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李宜芳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1月24日主講「金融消費爭端解決及揭弊制度」。
  6. 【演講活動】本所與香港家族辦公室協會、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中華民國公司經營發展協會於2021年10月1日假寒舍艾美酒店主辦「亞洲家族辦公室展望論壇」(Asia Family Office Forum),由本所盧偉銘律師出席致詞並主持座談討論。
  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9月15日主講「資產管理業之董監責任、揭弊制度及近期ESG倡議」。
  8. 【演講活動】本所李叡迪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8月17日透過視訊會議方式主講「婦女婚姻權益之保障」。
  9.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林宜璇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6月25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
  10.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許維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5月10日主講「舉證準備及常見工程爭議處理注意事項」。
  1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李宜芳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4月29日主講「投信投顧事業常見缺失」。
  12.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4月27日主講「上法院不用怕-民事爭訟實務」。
  13. 【演講活動】本所黃莉婷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4月20日主講「繼承與遺囑的常見法律問題」。
  14. 【本所榮耀】本所盧偉銘律師經Asia Business Law Journal 評選為2021年台灣前百大律師之一。
  15. 【演講活動】本所李叡迪律師應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邀請,於2021年4月13日主講「婦女婚姻權益之保障」。
  1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李叡迪律師、李宜芳律師應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邀請,於2021年4月9日主講「可變利益實體(VIE)之現況及發展」。
  17.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4月9日採線上方式主講「數位支付之現況與挑戰」。
  18. 【演講活動】本所於3月30日下午14:00,假北市敦化南路一段111號10樓(惇安法律事務所)及使用Zoom 以線上方式同步進行「勞資關係實務及爭議處理」研討會(Seminar: "Labor-management Relationship and Dispute Resolution"),由勞動法專家蔡嘉政律師及許維帆律師就勞資常見之爭議問題及其解決方式與大家分享相關實務經驗。
  1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簡心怡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1年1月21日主講「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職場霸凌及網路言論」及「職務上不法行為之民刑事責任」。 

2020

  1.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20年助學金(含增額共七名)審查結果如下:葉姿汶、葉青昀、趙磊勝、林佩瑩、王品璇(每位新台幣四萬元)。楊啟廷、林彥志(每位新台幣二萬元)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12月18日邀請政治大學法學院朱德芳教授至台北律師公會,主講「減資與逐出股東的法律問題研究」。
  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0年12月18日主講「金融機構之個人資料保護」。
  4. 【演講活動】本所於2020年11月27日及12月4日分別舉辦「創業不可不知的法律大小事」法律講座。由李叡廸律師、陳威達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於2020年11月27日主講創業相關合資合約、公司法、稅法及勞動法之主題;另由黃莉婷律師、邱怡禎律師及盧懷力專利師於2020年12月4日主講創業相關智慧財產權及個資法之主題。
  5. 【演講活動】本所於2020年11月16日與Crowell & Moring律師事務所共同主辦「貿易戰下台灣業者的機會與挑戰」法律研討會。由本所羅祖芳律師及劉康身律師主講兩岸投資管制、中美角力下原產地認定與香港國安法的影響;並邀請Robert A. Burton律師、Evan Y. Chuck 律師與David R. Stepp律師主講美國政府採購規定與大陸出口管制;中研院歐美所吳建輝副研究員與清大科法所林勤富副教授就上開主題分享觀點與討論。
  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接受HKIFA之邀請,於2020年11月3日主講「2020 Regulatory Development for Fund Market in Taiwan」.
  7. 【公共參與】本所2020年助學金申請自10月1日起受理申請。本所為鼓勵法律系所清寒學生,今年擬將助學金名額調高為5名(無獎學金)。歡迎大專院校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申請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
  8.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李叡迪律師及簡心怡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0年10月16日主講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與金融業之因應」及「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
  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於10月12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邀請台大醫院李念偉醫師主講「勞動能力減損程度判定之臨床實務」。
  10.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蔡嘉政律師、李叡迪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邀請於2020年10月6日主講「企業併購法重要案例與修法趨勢」與「商業紛爭解決之重大變革」。
  1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受HKIFA之邀請,於2020年11月3日主講「2020 Regulatory Development for Fund Market in Taiwan」.
  1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9月23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內線交易、揭弊制度及近期企業法令爭議」。
  1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邀請於2020年9月17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及適用爭議解析」。
  1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李宜芳律師應金融業者邀請,於2020年9月9日主講「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之基金商品及近期金融監理動向」。
  1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8月19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楊岳平助理教授,主講「由金融機構治理的發展談公司治理與併購法制的潛移默化」。
  16. 【公開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8月11日主辦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電影欣賞活動。
  1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客戶邀請於2020年7月30日主講「最新金融法規更新」。
  18.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應客戶邀請於2020年7月29日介紹分享有關NGOs的相關議題。
  19.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盧偉銘律師、賴立人律師及應金融業者邀請,於2020年7月28日主講「金融業洗錢防制及近期金融監理動向」。
  20. 【公共參與】本所葉秋英顧問與羅祖芳律師於2020年7月15日應邀參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辦之金融科技發展座談會,對金融科技發展及個人資料運用等議題提供建言。
  21.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黃莉婷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0年7月6日及7月23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及適用爭議解析」。
  22.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劉康身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臺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邀請於2020年7月7日主講「勞動事件法實務」。
  2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劉康身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20年7月6日主講「勞動事件法實務」。
  24.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羅祖芳律師及徐錫言律師應客戶邀請於6月4日以英文視訊會議方式介紹「Regulatory Trend in Taiwan」。
  2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20年6月3日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高等法院管靜怡法官,主講「商業事件審理法介紹」。
  2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嘉政律師參與編著「獨立董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20年6月出版。
  27. 【著作發表】本所蔡嘉政律師及李昱霆律師於2020年5月之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發表「顛覆傳統的勞動事件法─勞動爭議處理新紀元」。
  28. 【演講活動】本所李昱霆律師應台北保安扶輪社邀請,於2020年2月27日主講勞動事件法。
  29.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經台北律師公會推薦列名為上市(櫃)公司董事、監察人公司治理進修課程之合格講師,歡迎各上市(櫃)公司聯絡授課。
  30. 【公共參與】本所羅祖芳律師及林宜璇律師連續6年為世界銀行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提供我國法規調查意見。
  31. 【公告】本所林宜璇律師於2020年1月1日升任本所初級合夥人

2019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19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如下:成績優良獎學金:陳姿瑄、許凱翔(每位新台幣四萬元);助學金:周瑜芳、曾建浩、吳亮萱(每位新台幣四萬元)。
  1.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管乃茹律師與賴立人律師於2019年12月12日舉辦「臺灣勞動法規更新」英文線上講座。
  2. 【演講活動】 本所羅祖芳律師與黃莉婷律師應業者邀請,於2019年12月11日及12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簡介及適用爭議解析」。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與劉孟哲律師應HKIFA邀請,於2019年11月27日主講「2019 latest regulatory development of the Taiwan fund market」。
  4. 【演講活動】本所徐錫言律師、陳威達律師及廖苡慈應東吳法學院邀請參加2019年11月13日舉辦之「法律人職涯分享講座」分享心得。
  5.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與李叡迪律師應台大國企所與中華談判管理學會邀請,於2019年11月2日主講「併購策略及趨勢的幾個觀察」。
  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就「健全法律產業政策 – 訴訟律師以外的選擇」接受專訪,發表於2019年10月15日出刊之在野法曹。
  7. 【演講活動】本所李師榮律師及許維帆律師受「全國農業金庫」邀請,自2019年10月7日起舉辦「存匯實務講習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系列演講。
  8.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受東吳法學院邀請於2019年10月2日至東吳大學主講「法律人職場認識-以國家考及律師業務為中心」。
  9. 【公共參與】本所2019年獎助學金申請自10月1日起受理申請,歡迎大專院校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申請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
  10. 【演講活動】本所於2019年9月6日下午1:30,假外貿協會台北國際會議中心103會議室(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一號),舉辦「勞資關係不可不知的幾件事」講座,由勞動法專家蔡嘉政律師及管乃茹律師分享其多年寶貴的執業經驗,並邀請新北市勞動局長官講解勞動檢查實務的注意事項及重點。
  11.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於2019年8月24日受證基會邀請,主講「歐盟金融工具市場規則II(MiFID II)對資產管理業之影響」。
  1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8月23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理脈聯合創始人暨CEO、金杜國際合夥人塗能謀律師,主講「科學技術驅動法律事務管理升級」。
  1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蔡嘉政律師於2019年8月1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企業簽訂各類合約注意事項」
  14. 【公開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8月9日主辦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電影欣賞活動。
  1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高美雯律師及李宜芳律師於2019年8月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業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應用及實例」。
  1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8月6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張冠群教授,主講「AI的法律責任與風險管理」。
  17. 【公共參與】本所受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聘請擔任「貿易諮詢服務中心」產業顧問,協助業者解決貿易糾紛等相關問題。
  1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6月26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王文宇教授,主講「契約與組織的實務運用─從法經濟學觀點探索商業智慧」。
  19. 【演講活動】劉孟哲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於2019年6月17日及18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
  20. 【著作發表】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盧偉銘律師於2019年2月在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第14期發表「公司對董監事給與之法律性質」。
  21.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劉孟哲律師及李叡廸律師應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邀請,於2019年1月19日主講「一次搞懂最新公司法修正」。
  22.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許維帆律師應台北保安扶輪社邀請,於2019年1月3日主講「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

2018

  1.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及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2月25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中央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暨研究所吳庭斌教授,主講「他山之石-由財金人的視角看TRF法律爭議」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應台北市政府法制局邀請,於2018年12月21日主講「新修正公司法及實務案例探討」。
  3. 【公開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2月21日主辦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電影欣賞活動。
  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應世新大學公司法課程邀請,於2018年11月30日主講「併購及經營權爭奪實務對本次公司法修正之影響」。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1月28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李鎂司長,主講「最新公司法修正及相關疑義說明」。
  6.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及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1月22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委顏廷棟委員,主講「公平交易法對垂直交易限制之規範」。
  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嘉政律師應中華民國公司經營發展協會邀請,於2018年11月12日主講「一次搞懂最新公司法修正」。
  8.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劉孟哲律師及高美雯律師於2018年11月2日受邀於至新加坡參加金融年會,羅祖芳律師並於Opportunities in ASEAN Markets研討會擔任與談人。
  9.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應清華大學EMBA科技與法律課程邀請,於2018年11月2日主講「跨國併購所涉法律問題」。
  10. 【公共參與】本所2018年獎助學金申請將自10月1日起受理申請,歡迎大專院校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申請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歡迎下載相關辦法與申請表格:(請點選下載)
  11.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羅祖芳律師及戴士捷律師於2018年9月17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司法修正解說」。
  12.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應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邀請,於2018年9月12日,主講「歐盟金融工具市場規則II(MiFID II)對資產管理業之影響」。
  13.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王誠之律師及管乃茹律師於2018年9月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夫妻財產制介紹」。
  1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陳思慎律師及李叡迪律師於2018年8月31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平待客原則及最新金融法令規範」。
  15.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蔡嘉政律師及賴立人律師於2018年8月30日應業界邀請,主講「臺灣最新法令修正」。
  16.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賴立人律師於2018年8月28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司法修正解說」。
  1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應中華民國公司經營發展協會邀請,於2018年8月27日,主講「一次搞懂最新公司法修正」。
  18.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於2018年8月22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司法修正解說」。
  1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與李叡迪律師應台大PMLBA法律講座邀請,於2018年8月11日,主講「2018公司法修正精要」。
  20.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康身律師於2018年8月1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李鎂司長,主講「最新公司法修正評析」。
  21.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7月21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勞動部勞資關係司王厚偉司長,主講「企業勞動關係變遷及勞工政策推展」。
  2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高美雯律師於2018年6月12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及公司法制變革與未來趨勢」。
  2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受東吳法學院邀請於2018年5月30日至東吳大學主講「執業律師甘苦談」。
  2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5月16日應香港金融機構同業邀請,主講The Latest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Market in Taiwan and Regulatory Update,並由本所劉孟哲律師共同參與。
  25. 【演講活動】本所王誠之律師應臺中律師公會邀請,於2018年5月5日與中正大學法律系、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系、中興大學法律系、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合作法律營隊分享RCA案件辦案心得及討論。
  26.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4月24日在雲論名人論壇發表「零和遊戲?為湍流中疾行的公司法修正尋找方向」。
  2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高美雯律師於2018年4月23日應業界邀請,主講「資產管理業業務範圍及實務」。
  2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張琬婷律師於2018年4月10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服務業法令規範及實務介紹」。
  2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於2018年3月21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與金融業之因應」及「職場上之性別平等與性騷擾防治」。
  30.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3月17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世新大學法學院胡韶雯副教授,主講「企業併購特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審議委員會相關規範及爭議問題研析」。
  31.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葉秋英顧問及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2月27日應業界邀請,主講「敵意併購之案例探討」,討論併購案例、策略及公司與併購法令趨勢等議題。
  32. 【演講活動】本所李師榮律師於2018年2月13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強制執行相關實務研究」。
  33.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盧偉銘律師及羅祖芳律師於2018年1月2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公司法修正草案」,討論企業社會責任、公司治理人員、實質受益人申報、召開股東會及董事會、法人董事代表人等議題。
  3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8年1月13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與勞動法委員會共同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林國全教授及東海大學法律學院林更盛教授,舉行「公司治理趨勢及勞資關係之衝突與調和」座談會。

2017

  1.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及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12月26日應業界邀請,主講「Regulatory Changes to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AML/CFT」。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與張琬婷律師於2017年12月19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業個人資料保護及洗錢防制暨打擊資恐法令實務」。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陳思慎律師及高美雯律師於2017年12月13日及15日應業界邀請,主講「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暨境外基金總代理人法令實務簡介」。
  4.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及羅祖芳律師於2017年12月7日應業界邀請,主講「台灣金融機構法令趨勢」,討論包括金融機構子行化、資本要求、復原暨清理計畫(Recovery and Resolution Plan)、負責人責任(Accountability)等議題。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12月2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王文宇教授,主講「運用法經濟觀念規劃商業交易」。
  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東吳法學院邀請參加2017年11月29日舉辦之「法律人職涯分享講座」分享心得。
  7. 【演講活動】本所葉秋英顧問與劉孟哲律師應業界邀請,於2017年11月15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最新修正及適用爭議解析」。
  8.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應清華大學EMBA邀請,於2017年10月27日至清華大學「科技與法律」課程主講「合資策略聯盟與併購」。
  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彭彥植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將於2017年10月19日主講「「保險從業人員不誠信行為應負之法律責任」。
  10. 【演講活動】本所李師榮律師及陳明政律師於2017年9月4日至106年度農會漁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職前訓練研習班主講「洗錢防制相關法規及實務探討」
  11. 【著作發表】惇安叢書「Legal Framework for Investment in Taiwan」(作者:蘇鴻霞顧問、羅祖芳律師及陳思慎律師,顧問:蘇鴻霞顧問、葉秋英顧問及盧偉銘律師))已正式發售。歡迎直接向本所洽購(每本訂價450元,並可享8折優惠) ,如有需求,可與本所聯絡(連絡電話:02-2741-5555 分機:3016吳先生)。
  12.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王誠之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於2017年8月1日主講「新興金融犯罪趨勢及類型」。
  13.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於2017年7月31日主講「國際監理規範與標準」。
  1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7月4日應邀出席台北律師公會舉辦之「因應洗錢防制法說明會」並擔任與談人,討論律師防制洗錢辦理身分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作業辦法、應行注意事項說明。
  1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6月7日應邀出席世新大學法學院「企業併購法制專題研究」課程,主講企業併購案例及公司法制修正相關議題。
  1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葉秋英顧問應業界邀請,於2017年6月1日主講「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講解」。
  1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6月3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李鎂司長,主講「公司法部分修正草案講解與研討」。
  18. 【演講活動】本所管乃茹律師及王惠玲顧問應業界邀請,於2017年5月19日主講「The Guideline for Taiwan Trademark (臺灣商標法要點指引)」。
  19.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第28屆監事。
  20.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王誠之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於2017年5月26日主講「新興金融犯罪趨勢及類型」。
  21.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應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請,於2017年5月24日主講「國際監理規範與標準」。
  2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4月8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冠群,主講「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評議程序之介紹與研討」。
  23.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7年3月31日應邀出席立法院公司法修法公聽會,並為修法建議之報告。
  24. 【演講活動】中華開發創業投資公司劉紹樑董事長應邀於2017年3月30日至本所主講「『築高牆』(Fortress America)―川普財經新局的核心政策?」,同仁受益良多。
  25.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台北上城扶輪社之邀以「近年來勞動法令之相關修正(含一例一休)」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2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應台北保安扶輪社之邀以「近年來勞動法令之相關修正(含一例一休)」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27. 【演講活動】本所陳思慎律師於2017年2月13日對業界進行教育訓練,主講「金融業公平待客原則」。
  28. 【著作發表】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賴冠霖於106年在野法潮第32期發表「從臺灣律師的觀點來看洗錢防制體系的現況與疑慮」。
  29. 【演講活動】本所陳明政律師於2017年1月10日應中華民國全國青年創業總會邀請,以「企業主必學之勞健保規定、勞基法規定」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2016

  1.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獲清華大學EMBA邀請,於2016年10月14日至清華大學「科技與法律」課程主講「合資策略聯盟與併購」。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蔡嘉政律師獲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邀請,將分別於2016年11月29日及12月6日就「企業併購個案及程序專題研究」主講「企業併購個案專題」。
  3. 【公共參與】本所羅祖芳律師、劉康身律師、蔡嘉政律師及林宜璇律師應WORLD BANK GROUP邀請參與2016年10月25日出刊之「Doing Business 2017 (14 Edition)」,協助有關臺灣法律環境之調查報告及分析
  4.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6年10月20日受邀出席立法院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並為修法建議之報告。
  5. 【公共參與】本所贊助2016年11月17日於新加坡舉行的ASIFMA (Asia Securities Industry &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 2016年會。
  6. 【著作發表】本所羅祖芳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於金總服務雙月刊2016年11月號發表合著文章「從樂陞案看公開收購」。
  7. 【公共參與】本所贊助台大藝術史研究所舉辦「2016日本美術系列講座」。
  8.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參加2016年9月27日於香港舉行的Asialaw Asia-Pacific Dispute Resolution Summit 2016。
  9. 【公共參與】本所2016年獎助學金申請自9月1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日期至10月15日截止,請各大專院校符合資格之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學生於期限前(郵戳為憑),踴躍提出申請。惇安法律事務所獎助學金辦法與申請表格下載:
  10. 【著作發表】惇安叢書系列「NGO的治理-現在與未來進行式」已正式發售。歡迎直接向本所洽購(每本訂價320元,特惠價每本75折240元) ,或與本所聯絡(連絡電話:02-2718-3400 分機:3025張先生;分機:3016吳先生)。
  1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6年8月4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林建中副教授,主講「公開收購案例及法律爭議問題研析」。
  12. 【著作發表】本所羅祖芳律師與林宜璇律師日前於證券公會第三季季刊中發表「簡介香港及新加坡證券業之外匯業務」乙文
  13. 【著作發表】惇安叢書系列「Corporate Acquisitions and Mergers in Taiwan」(作者包括盧偉銘律師、葉秋英顧問、蘇鴻霞顧問、王惠玲顧問、羅祖芳律師、劉孟哲律師、劉康身律師、蔡家政律師、陳思慎律師及蘇乙呈律師等)已正式發刊。
  14.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6年5月28日就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協同金融證券期貨法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劉連煜教授,主講敵意併購議題。【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6年4月30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邵慶平教授,主講「股東會決議之法律問題及實務爭議案例」。
  1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辦理「強化保護少數股東法制之研究」計畫邀請,於2016年4月15日舉辦之「強化保護少數股東法制之研究」座談會擔任座談來賓。
  16. 【著作發表】本所羅祖芳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於金總服務雙月刊2016年3月號發表合著文章「淺談內線交易」。
  17.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受邀擔任商業司「105年度商業服務業發展動能推升計畫」審查委員。

2015

  1. 【著作發表】惇安叢書系列「企業與金融治理及法律實務」(盧偉銘律師編著,其他作者包括李師榮律師、黃邵璿律師、林宜璇律師等)已正式發售。本書於金融研訓院、博客來、三民、金石堂、誠品、PChome等網路書店及墊腳石圖書、五楠圖書、政大書城、諾貝爾圖書等各大實體書店皆有販售。亦歡迎直接向本所洽購(每本訂價450元,2月15日前特惠價每本382元) ,如有需求,亦可與本所聯絡(連絡電話:02-2718-3400 分機:3025張先生;分機:3016吳先生)。
  2.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15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恭喜得獎人如下:(一)成績優良獎學金:張瀞文、康立賢(二)助學金:謝琪烽、鄭勝庭、李宗楷。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邀於2015年12月8日至世新大學公司法課程講述「企業併購法修正及實務案例」。
  4. 【公共參與】本所王誠之律師參加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主導組成之RCA勞工工作傷害案義務律師團,向當年經營台灣RCA工廠之台灣RCA公司及其控制公司進行民事求償,該案於104年4月一審判決RCA勞工勝訴,並經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選為2015年優秀公益律師。
  5. 【公共參與】謹公告本所2015年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與申請書( 請點選下載),申請日期自9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
  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陳明政律師及王惠玲顧問於7月8日至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舉辦「董監、經理人及員工之獎酬制度」講座,針對員工認股、持股信託及獎酬制度等議題加以說明。
  7. 【演講活動】本所於7月7日邀請好心肝基金會/好心肝門診中心王世晞院長蒞臨本所舉辦肝病及疾病防治講座。本所及同仁並捐助款項予「醫療財團法人好心肝基金會」,希望大家繼續努力消滅「國病」。
  8.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和張琬婷律師於5月26日至台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舉辦「職涯分享講座」與同學分享求學及律師執業生涯規劃及經驗。
  9.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和曾煥旭律師於5月20日在台北大學法學院與同學分享求學及律師執業生涯規劃及經驗。
  10. 【演講活動】盧偉銘律師於2015年5月9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金融證券期貨法委員會商事法委員會所主辦「上市(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課程講師培訓」研習課程。
  11.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陳明政律師及王惠玲顧問於2015年4月28日及5月4日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港生技育成中心舉辦2場「董監、經理人及員工之獎酬制度」講座,針對員工認股、持股信託及獎酬制度等議題加以說明。
  12.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及陳明政律師於2015年4月14日於新竹科學園區園區公會舉行「董監、經理人及員工之獎酬制度」講座,針對員工認股、持股信託及獎酬制度等議題加以說明,並獲園區各廠商踴躍參與。
  13. 【演講活動】本所蘇鴻霞顧問、劉康身律師及黃邵璿律師於2015年3月16日應"台北市進出口同業公會"邀請講述「公平交易法最新修法內容與因應」。
  14. 【著作發表】「董監、經理人及員工之獎酬制度」業已於日前出版,作者:蔡嘉政律師及陳明政律師。本書於元照、博客來、三民、誠品等網路書店及三民書局、誠品書店、建宏書局、墊腳石圖書、紀伊國屋書店等各大書店實體店面皆有販售。

2014

  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邀請於2014年12月9日至世新大學公司法課程主講「企業併購實務案例」。
  2.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14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恭喜得獎人如下:(1)成績優良獎學金:黃婉婷、王慕寧 (2)助學金:張淵傑、劉容妤、蔡翔安 (3)助學金增額:鄧喬茵、陳睿亭、周鎂惠。
  3.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受東吳法學院邀請於2014年12月3日與法律系同學就日後職涯規劃進行座談。
  4. 【著作發表】本所胥博懷律師於日本專業期刊「The Lawyers」2014年11月號發表合著文章「台湾での日系企業IPO(新規上場)の利点」(日系企業在台上市之優勢)。
  5. 【公共參與】本所日前參與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青澀芷蘭菁英培育發展協會103學年第一學期國立高中清寒學生獎助學金面試徵選活動,並針對本次活動中宜蘭高中、蘭陽女中、基隆高中三校部份遺珠之同學另行提供獎助學金之贊助。青澀芷蘭菁英培育發展協會係一對全國高中弱勢家庭學子提供學雜費補助之社會團體。協會相關資訊請參協會網址:http://www.twilight.org.tw/。
  6.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受台灣教授協會邀請,於2014年10月25日,擔任【左岸沙龍】:「從日劇《HERO》談檢察官形象」座談之與談人。
  7. 【公共參與】謹公告本所2014年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與申請書(請點選下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
  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4年11月8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游瑞德司長主講「有限合夥法草案解析」。
  9. 【公共參與】謹公告本所2014年新詩比賽得獎作品如下(同名次者其順序依作者姓氏筆劃排列):第一名:從缺。第二名:沒有安全感算什麼安全期(作者:白依璇/暨南大學) / 一支燃燒的菸(作者:吳竺蓉/靜宜大學)。第三名:尼羅河曾經由東向西流(作者:林承毅/國立台北大學)。佳作:解讀下午(朱聖池/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 結繩(陳昱嵐/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 獸(劉庭妤/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本所將個別連絡得獎人,並安排領獎事宜。
  10. 【演講活動】本所羅祖芳律師經中華亞太經濟合作中心(APEC)邀請,於2014年6月28日於「海牙簽註公約之國際實務運作及我國因應之道」研討會主講「國內外文書於司法實務上往來程序之現況-兼評採納海牙簽註公約可能涉及之相關法令修正」。
  1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4年6月21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游瑞德司長主講「公司法修正草案研析」。
  12. 【演講活動】本所合夥律師劉孟哲律師受Asia Securities Industry & Financial Markets Association ("ASIFMA")邀請於103年6月18日至20日至新加坡參加第一次歐盟及亞洲金融服務關係年會(1st Annual Symposium on EU-Asia Relations in Financial Services),於會中針對歐盟衍生性規範之域外效力,以及亞洲資產管理規管之整合等,與歐亞各國之與會者交換意見。
  13. 【公共參與】 第22期第1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4年5月16日及5月21日至本所參訪。
  14.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續任台北律師公會副祕書長。
  15. 【公共參與】本所李師榮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第27屆理事。
  1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邀請,於2014年4月28日至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主講「企業併購個案研析」。
  17.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獲邀請,於2014年4月7日至台北大學法律研究所主講「企業併購勞工問題實務研析」。
  18. 公共參與】本所參與贊助創世基金會「第24屆寒士吃飽30(分鐘)寒士、街友暨獨居長輩、清寒單媽尾牙」活動。
  19. 【公共參與】謹公告本所2013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審查結果,恭喜得獎人如下:(1)成績優良獎學金:盧建誌、陳怡秀 ;(2)助學金:湛址傑、徐佩玉、賴煥升。
  20.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主持之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於2014年2月/3月與中華民國公司組織研究發展協會協辦誠信倫理系列─「上市、上櫃公司法務主管班第一期」系列講座。
  2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4年3月8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經濟部商業司游瑞德司長主講「企業併購法實務及修正草案研析」。

2013

  1.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及程威居提供東吳大學法學院舉辦之模擬法庭參賽者訴訟實務經驗指導。
  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邀請於2013年11月29日至世新大學公司法課程主講「企業併購實務案例」。
  3.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羅祖芳律師、張琬婷律師於2013年11月20日至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主持「法律人的職涯規劃講座-多元的法律人圖像」。
  4.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獲邀請於2013年11月19日至東吳大學主講「法律人之生涯規劃講座」。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3年7月20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世新大學法學院胡韶雯副教授主講「公司治理相關法制修正與實務發展」。
  6.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3年6月22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邵慶平副教授主講「證券詐欺作為一種特別侵權行為?-法院實務判決之反思」。
  7.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李師榮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於2013年5月30日出席國立政治大學舉辦之「法律人的職涯規劃講座-多元的法律人圖像」座談會。
  8. 【公共參與】本所劉孟哲律師於2013年4月17日隨同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參訪北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國家外匯管理局。
  9. 【教育訓練】本所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林佳和助理教授於2013年3月29日主講「勞動法規相關問題之解析及修法趨勢」。
  10.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蔡嘉政律師及張君珮律師於2013年3月20日出席國立台北大學舉辦之「學生職涯系列講座 - 典型與非典型之對話」座談會。
  11.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獲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邀請,於2013年3月14日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以及企業如何因應」。
  12. 【演講活動】本所劉孟哲律師獲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邀請,於2013年3月12日主講「金融服務業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執行重點與法律責任」。
  13. 【公共參與】公告本所2012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得獎人名單如下(1)成績優良獎學金:林慈偉、陳俐伶 (2)助學金:江怡如、陳展誌、黃詩雅。
  14. 【教育訓練】本所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林鈺雄副教授於2013年1月16日主講「大法庭制度專題演講」。
  15. 【演講活動】本所蔡嘉政律師獲台北律師公會邀請於2013年1月11日主持「二代健保說明會」。
  16. 【教育訓練】本所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院長謝銘洋教授於2013年1月8日主講「專利新法相關問題之探討及評析-兼論我國現行智慧財產權法制相關問題」。

2012

  1.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獲公司組織發展協會邀請,於2012年11月29日擔任「企業法令遵循及董事會秘書之最佳實務論壇」與談人。
  2. 【研究計劃】本所受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委託,就「在臺基金如何進入大陸市場銷售之相關研究」進行研究並提供研究報告。
  3.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2年11月24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朱德芳副教授主講「內線交易規範之最新發展」。
  4. 【公共參與】第20期第4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2年10月18日至本所參訪。
  5.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2年10月13日主持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林仁光教授主講「變動中的公司治理-全球金融風暴過後的改革」。
  6. 【公共參與】 第20期第3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2年9月11日至本所參訪。
  7.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及劉孟哲律師於2012年8月16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邀請,主講「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規定對資產管理業者影響簡介」。
  8.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於2012年8月4日獲台北律師公會邀請,擔任「律師擔任法院管理人、清算人等職務時所面臨之困難及不合理對待相關問題座談會」與談人。
  9.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劉孟哲律師及賴宛瑩律師於2012年7月24日獲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邀請,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及金融業因應之道」。
  10. 【公共參與】第20期第2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2年7月12日至本所參訪。
  11. 【公共參與】第20期第1梯次律師研習所學員於2012年6月5日至本所參訪。
  12. 【演講活動】本所盧偉銘律師主持2012年4月7日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邀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林國全教授主講「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簡析」。
  13. 公共參與】本所蔡嘉政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副祕書長。

2011

  1. 【公共參與】謹公告惇安法律事務所2011年成績優良獎學金與助學金得獎人名單:(1)成績優良獎學金:陳昱嵐 (2)助學金:林雅琇、方林根、李之語。
  2. 【演講活動】本所劉康身律師及葉秋英顧問於2011年12月12日獲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邀請主講「個人資料保護法暨其施行細則」」。
  3. 【公共參與】本所盧偉銘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公司治理及企業併購委員會主任委員。
  4. 【公共參與】本所李師榮律師榮任台北律師公會祕書長。

因應新冠肺炎最新法規動態
2021-08-20    

新冠肺炎最新法規專區

 

親愛的朋友,

 

新冠肺炎爆發以來,已經在各方面對我們的生活及業務造成重大影響。全球各個政府(包括台灣)已經公布各式命令及採取許多措施,以因應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封城、在家工作、延緩或分期繳納稅款,及提供補助。

 

各行各業及經濟活動 因為本事件忽然面臨許多需要做決定的時刻,包括改變、精簡或關閉業務等,主要是因為本次大流行正帶來不可預知的挑戰,而需要我們迅速因應,並做完整的決定。本所茲就台灣部分提供並提醒下列重大事項,而就該等事項,政府亦已採取因應措施或行動。如有任何問題,亦請不吝賜詢:

 

2021-08-20

 

一、 公司法:臺灣集中結保結算所自2021年8月16日起將開放「視訊輔助股東會平台」,股東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並進行線上報到、觀看直播、提問、投票等功能,以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並有效落實防疫。

 

二、 稅務:財政部於民國110年8月6日核釋,營利事業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於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免辦理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

 

(一) 經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其相關規定提供紓困相關措施。

 

(二) 其他因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

 

2021-07-22

 

一、 勞動:勞動部於2021年7月1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事業單位於疫情期間經勞資會議決議通過,或於當次開會通知敘明會議採視訊方式,並於視訊會議開始之第一案決議通過後,得以視訊方式召開勞資會議,惟應確保會議之進行達足堪辨識之程度,且會議全程應足使所有人員得以共見共聞。

 

 

二、 稅務:財政部於2021年6月30日公布修正「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修正重點如下:(一)適用期間延長至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一致。(二)對先前因受疫情影響而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之稅捐,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疫情警戒至第三級以上及採取相關強制管制措施者,得申請再延期或再分期繳納。且不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第五條第二項後段規定前後延期或分期期數合計期間不得超過三年之限制。

 

2021-07-07

 

一、證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2021年6月29日公告,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召開實體股東會得以視訊輔助,並應於8月16日至8月31日間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 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視訊輔助作業平台。

 

(二) 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股東,應事先向公司登記並同意放棄提出與行使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案之投票,及同意放棄參與實體股東會。

 

(三) 已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不得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惟仍得出席實體股東會發言。

 

(四) 此等公開發行公司,應符合下列條件:

1.股東常會無董事監察人選舉議案或有董事監察人選舉議案,但其候選人人數未超過應選席次。

2.股東常會未有解任董事或監察人議案。

3.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應以委託代辦股務機構辦理股務事務為限。

 

 

二、公司法:經濟部於2021年6月17日公告非公開發行公司得為防疫,將原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之股東常會,延期至2021年8月31日以前舉行,相關期日之計算仍應以原定之股東會日期為基準。

 

盧偉銘律師/蘇鴻霞

 

2021-06-07

 

一、 證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2021年5月20日公告表示,因應疫情,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10年5月24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舉行。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中有關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規定停止適用。

 

二、 特別條例:立法院於2021年5月31日三讀通過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特別預算經費上限提高為總額新台幣8,400億元,適用時間延長一年至2022年6月30日止。

 

三、 銀行:金管會於2021年5月2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任一縣市第三級以上疫情警戒之期間,銀行業得於符合內部控制並經內部授權程序下,採行其他替代性之方式提供客戶金融商品及服務,例如採線上傳遞、傳真、電子郵件辦理業務等方式,並應建立配套措施以確認客戶交易指示之真實性。金管會亦說明,銀行如考量員工安全及客戶權益等因素,認有酌予調整每日營業時間之需要,得依「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及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營業作業方式」之規定提出申請。

 

盧偉銘律師/蘇鴻霞

 

2020-05-22

 

一、 投信投顧: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於109年5月18日發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因應流行疫情採取異地備援辦公或居家辦公作業指引,內容包含投信投顧公司因應居家辦公須訂立管控措施並指派高階經理人進行管控,居家辦公員工視為在辦公室上班,公司須訂定員工居家辦公之行為準則,以及基金經理人、全權委託業務之投資經理人及交易室人員除遇有特殊情形外,應優先採取異地備援辦公等。投信投顧事業應於該指引公布後二週內將該指引納入公司內部控制及內稽查核制度。

 

盧偉銘律師/蘇鴻霞

 

2020-05-15

 

一、 稅賦:財政部發布「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營業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核作業原則」,以協助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且符合資格之營業人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累計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如溢付稅額尚有餘額者,應留抵應納營業稅。申請人得於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

 

盧偉銘律師/蘇鴻霞

 

2020-05-08

 

一、 稅賦:財政部於109年4月28日公告修正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規定金融機構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之事由遲誤申報上一曆年度應申報帳戶資訊及無資訊帳戶期間者,財政部得視實際情形,延長其申報期間,並公告之。

 

二、 稅賦:財政部發布三項有關因應新冠肺炎之措施:

(一) 因會計準則版本變動,於109 年 1 月 15 日至 110 年 6 月 30 日,自追溯調整 107 年度之期初保留盈餘淨增加數所分配之股利或盈餘,得列為計算 107 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二) 營利事業得以109年第1季發生之虧損換算為上半年估計虧損,列為計算107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但仍應檢視109年度全年度實際盈虧,於辦理108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時,更正補繳107年度未分配盈餘應加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

(三)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之租金、經營權利金及地租減收2成,及國有公用不動產之租金、利用費、權利金,由各管理機關自行斟酌個案情形減收,前揭費用得申請緩繳至今年年底繳清。

 

 

三、 金融: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銀行公會」)於109年4月27發布函令,金融機構辦理異地辦公或居家辦公,應參考金融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所發布之有關視訊會議系統、虛擬私人網路及虛擬桌面等設備運用及資安防護建議,並應依據銀行公會發布之「金融機構系統安全基準」之營運基準相關規定,落實內部遠端作業營運管理辦法。

 

四、 證券商: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公會」)於2020年4月20日發布「證券商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及承銷業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事件申請居家辦公指引」(「本指引」)。需向證券商公會申請辦理,並轉報金管會核准。

本指引提出關於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及代理買賣外國債券作業及交易作業、承銷作業等配套管控措施,並包含業務員接受買受人以電郵或電話或其他視訊方式辦理外國債券買賣議價及傳遞交易指示等相關事宜時之居家辦公作業方式。

 
盧偉銘律師/蘇鴻霞
 

 

2020-04-30

 

一、 公司治理:經濟部於2020年4月24日作成解釋,依公司法第205條第2項規定,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爰董事如實際未出席而係以視訊方式出席者,可於議事錄記載視訊會議,不生於簽到簿簽名之問題。另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則應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辦理,相關疑義應參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意見。

 

盧偉銘律師/蘇鴻霞

 

2020-04-24

 

一、 商業經營:為了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經濟部於2020年4月21日公告「辦理商業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凡有稅籍登記的商業服務業,營業額衰退達50%之「艱困企業」,政府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3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4成(每月上限2萬元),及以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補貼一次性營運資金。

 

二、 公司股東會:經濟部於109年4月16日發布函令,如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開因「嚴重特殊性傳染病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致召開有困難者,因防疫因素得認屬「正當事由」,可依公司法第170條第2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召開109年股東常會。又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應從其規定。

 

三、 公司股東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4月20日發布函令表示,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為止,各公開發行公司召開股東會時,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應佩戴口罩並配合測量體溫。未佩戴口罩,或經連續量測二次體溫有發燒達額溫攝氏37.5度或耳溫攝氏38度者,應禁止該股東進入股東會會場。

 

四、 金融:金管會於2020年4月20日公告,為防治控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所需,進入銀行營業場所,實施量測體溫及應佩戴口罩,倘有體溫過高情形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

 

五、 勞動:勞動部於2020年4月20日公布《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該辦法)就受疫情影響之雇主及勞工之紓困措施提供法律依據。

該辦法之重點有:

(一) 雇主得申請延遲繳納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

(二) 自營工作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得申請生活補貼。

(三) 勞工得申請紓困貸款。

 

六、 勞動:勞動部於2020年4月1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該部已核釋勞工於防疫隔離或防疫照顧假期間之薪資,不計入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平均工資之計算。

 

七、 證券商:臺灣證券交易所於近日發布「證券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事件申請居家辦公指引」(「本指引」),主要重點如下:

(一) 申請條件

證券商應先另覓營業處所(含異地備援營業處所)並與原營業處所分兩地營業,並須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社區感染等重大疫情事件、營業處所員工有發生確診病例、營業處所有主要承辦業務人員及其代理人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等條件之一者,始得辦理居家辦公。

(二) 申請流程

證券商應備具應變計畫等書件向證交所申請辦理居家辦公,並轉報金管會核准。居家辦公辦理期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個月,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延展三個月。

本指引另提出關於受託買賣交易、自行買賣、結算申報等配套管控措施,並要求將居家辦公作業程序納入內稽內控機制。

 

盧偉銘律師/蘇鴻霞

 

2020-04-17

 

一、 稅賦:財政部4月13日公告延展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至109年6月30日。相關作業期間(包括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作業期間,及透過網路辦理申報應行檢送文件之截止日期等)亦一併延長。

 

二、 證券期貨及投信業者辦理居家辦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4月9日表示,證券商、期貨商及投信業者於辦理居家辦公時須具備四項要件,包含發生重大社區感染案例、員工確診、一半員工以上有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狀況及其他特殊需求。資安、風險控管及內控機制也必須到位。證期業者辦理居家辦公時需先向證交所或期交所申請,並於事後通報金管會。相關具體作法會交由證交所、期交所及投信投顧公會研議後公告。

 

三、 智慧財產:智慧財產局近日公告,重申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因此,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導致遲誤各項法定期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智慧財產局表示,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

 

四、 公司登記:特定報稅會計軟體已可介接經濟部商業司一站式線上申辦系統功能,在原有會計軟體登打之公司設立登記資料可直接拋轉至一站式線上申辦系統,以因應疫情並使登記更為方便。

 

盧偉銘律師/蘇鴻霞

 

2020-04-10

 

一、 稅賦:財政部近期發布五大面向稅務協助,以協助納稅義務人減輕因疫情造成之稅務負擔,包括 (1)因受疫情影響,自政府領取之補貼、獎勵及補償等免納所得稅;(2)營利事業當年度虧損可於以後10年內扣除;(3)提前退稅;(4)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娛樂稅減稅;及(5) 延長各類稅目申報繳納期限並從寬受理納稅義務人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二、 公司治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前所發布之股東會防疫指引,已明確規範股東應全程配戴口罩及股東會座位安排保持特定距離,現增訂包括適度降低會場內工作人員人數,暨報到處與股東會紀念品發放處分散設置並保持距離,並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載明請股東配合量測體溫。呼籲投資人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多採用電子投票來行使股東權利。

 

三、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財政部於2020年3月3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財政部已函請主辦機關就因COVID-19疫情致無法如期支付土地租金或權利金之民間參與機構,提供租金或權利金減免、緩繳或分期付款之措施。財政部並表示已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4條修正草案,就前述措施提供明確之法制框架。

 

四、 保險公司租賃:

 

金管會2020年4月2日表示,其將採暫行措施以利保險公司協助承租戶因應新冠肺炎疫情:

 

由各保險公司評估承租戶之受疫情影響情形,個案與承租戶協商提供租金緩繳、展延、降低租金等協助措施。

 

保險公司針對現已達可用狀態並已訂有租約之不動產提供承租戶相關租金協助措施之標的,得向金管會專案報核,適用暫行措施期間以110年6月30日為屆滿日。

 

申請適用暫行措施之不動產標的,於適用期間內,出租率及收益率無須列入依規定應逐月檢視之範圍。

 

五、 勞動關係:勞工保險局於3月20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經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之雇主,或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之產業或事業,自109年4月起得申請勞保、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

 

六、 外人投資:投資審議委員會於109年4月9日發布,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倘境外申辦公、認、驗證作業或相關快遞業務受影響,導致無法及時提供經公、認、驗證之投資代理人授權書正本者,自即日起投資人可先檢附其電子檔或影本提出申請,並於核准之日起6個月內補送。

 

盧偉銘律師/蘇鴻霞

 

2020-04-01

 

一、 勞動關係:臺灣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勞動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已公布多項函令處理檢疫隔離、健康自主管理、減少外出、呼吸防護具、請假(有薪或無薪)、解僱、健康檢測、職業安全與衛生及出差等議題。此外,勞動部亦就暫時減少工時及工資以因應重大經濟衝擊,提供契約範本及遵循指引。

 

二、 契約履行:倘若疫情造成業務營運中斷或無法履行契約,例如因集會限制致無法如期舉辦活動(如:演唱會、展覽或研討會)、因遭封鎖致不動產無法供使用、因旅行限制致無法提供服務等,則可能構成不可抗力、情事變更或不可歸責於 貴公司之情事。 貴公司亦宜採取適當之措施,以便可以做相關主張,或降低違約或其他法律責任之風險。

 

三、 政府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於2020年3月6日發布函令,說明若因COVID-19疫情之不利影響,導致廠商未能依政府採購契約履行時,廠商得檢具相關事證向系爭採購機關申請延長履約期限,若不能履約者,得免除契約責任。

 

四、 稅賦: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因受疫情影響而不能於規定期限內繳清稅捐之納稅義務人,得向稅捐主管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最常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繳納。

 

五、 租金調降:中央銀行將重貼現率、擔保放款融通利率及短期融通利率各調降0.25個百分點,分別由年息1.375%、1.75%及3.625%調整為1.125%、1.5%及3.375%,自本年3月20日起實施。此一調降可能降低保險公司不動產租賃之最低收益率,保險公司並建言,盼金管會調降不動產投資收益率門檻。另外,中央政府也正研議國有不動產之減租方案。承租人可以考慮提出減租要求。

 

六、 書面要求:除法規或任何特定之契約或文件另有規定外,電子簽章法第4條允許於相對人同意下,得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因此,在有關當事人同意以電子形式表示之下,以電子郵件為同意或不同意之特定意思表示應能作為意思表示之證明。

 

七、 資本市場:金管會宣布為維持證券交易市場之秩序及穩定,自2020年3月19日起3個月採行下列措施:

 

(1) 調降每日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由原不超過該種有價證券前30個營業日之日平均成交數量之30%調降為10%,但證券商因發行認售權證、營業處所經營結構型商品與股權衍生性商品交易業務、擔任受益憑證流動量提供者或期貨自營商擔任股票選擇權或股票期貨造市者等避險需求之借券賣出得不受限制;及

 

(2) 放寬信用交易追繳差額之抵繳擔保品範圍:投資人經授信機構同意,得以具有市場流動性且能被客觀合理評估價值之其他擔保品,補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差額。

 

金管會並於2020年3月19日宣布投資人融券賣出或向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借券賣出上市(櫃)股票及臺灣存託憑證,於該有價證券當日收盤價跌幅達3.5%以上,次一交易日不得以低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融券及借券賣出。但證券商及期貨商因辦理業務之避險需求所為之融券及借券賣出,不在此限。

 

金管會呼籲證券自營商發揮市場調節功能並鼓勵金融保險業可逢低布局,並鼓勵上市櫃公司適時實施庫藏股制度。金管會並強調倘股市發生非理性下跌情事,將適時進行評估及應變。

 

八、 資產管理業務:金管會同意中華民國證券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所報修正下調其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信託契約範本之終止標準(包含國內開放式股票型基金契約範本、海外股票型基金契約範本(含多幣別外幣計價基金及含新台幣多幣別基金適用)、開放式平衡型基金契約範本及開放式組合型基金契約範本),允許於109年9月30日前,標準為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值低於新臺幣伍仟萬元。對現行存在已簽訂之信託契約相關修正,得不召開受益人會議,惟應檢附律師意見書說明對受益權益無重大影響向金管會申請核准。

 

九、 保險商品:金管會同意修正之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標準,為快速滿足消費者及相關防疫機構之醫療保障需求,針對醫療保險商品如僅係縮短或取消法定傳染病之等待期間者,認定其不屬於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因此這類經上述調整後之醫療保險商品之發行,不需事先申請主管機關之核准,即可發行。

 

此外,全球各國與各地方縣市政府亦已公布各種不同命令,跨國公司宜一一檢視各地應遵守之法規,包括僱傭、交通旅遊、公共設施、稅務、醫護照顧等。為了您可以及時取得各項指引及資源,我們將提供更多訊息、注意事項及線上說明或演講,也歡迎您隨時告知我們您的需求及問題。

 

 

盧偉銘律師/劉康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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