惇安法令雙週刊 (第484期)

投信投顧

一、有關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9款規定之令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6年3月6日發布函令,修正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9款有關境外基金實質審查原則規定之令。其主要係增訂「多重資產型境外基金」為基金種類之一,並配合增訂此類基金之投資限制;此外,並將各基金種類下有關非投資等級債券與Rule 144A債券的投資上限整併為單一合併上限。

報告人:劉孟哲律師/邱廷諭律師

編輯:
盧偉銘 律師     (合夥人)
羅祖芳 律師     (合夥人)
劉孟哲 律師     (合夥人)
劉康身 律師     (合夥人)
蔡嘉政 律師     (合夥人)
林宜璇 律師     (合夥人)
許維帆 律師     (合夥人)
李昱霆 律師     (合夥人)
特約顧問:
葉秋英
蘇鴻霞
王惠玲 (惇安智慧財產權事務所)
返回頂端

惇安法律法律事務所及惇安智慧財產權事務所於近日接獲民眾通報,有不明人士盜用「惇安」名義以電子郵件寄發「侵權警告信」,謹此聲明,惇安法律法律事務所及惇安智慧財產權事務所不會無故以電子郵件、電話、通訊社群軟體或其他電子訊息方式寄出或提出侵權警告、告訴或求償,提醒社會大眾切勿受騙上當,且勿點擊連結或打開附檔。

如有接獲類似訊息,建議務必進行查證,亦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確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