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正

總統於2022年1月12日公布就業保險法(下稱「就保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下稱「性平法」)之修正。前開兩修正法案已分別於今年1月14日及1月18日生效。茲摘要重點如下:

一、產檢假及陪產假由5日增加為7日,且雇主得就逾5日部分假期之薪資,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性平法第15條)

二、受僱於僱用未滿三十人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亦得經與雇主協商合意後,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時間不得請求報酬)或調整工作時間。(性平法第19條)

三、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不再以配偶未就業為適用要件。(刪除性平法第22條)

四、雙親同為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者,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就保法第19-2條)

蔡嘉政律師/李昱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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