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
一、勞動部公告:預告「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第12條修正草案
《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8日,工資照給。依照勞動部勞動3字第1040130270號解釋令,婚假應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1年內請畢。因此婚假原則上應於登記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完。此外,婚假如遇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或勞動節,應不計入請假期內。
近期勞動部修正之《勞工請假規則》已於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本次修正將婚假延長至14日,讓勞工有更充裕的時間籌備婚事、迎接人生新階段。若在新制上路前已登記結婚,自登記日前10日起3個月內,原8日婚假尚未請休完畢之新人,因仍處於得請婚假之請求期間,婚假日數適用新法規定,由8日延長到14日。
另外,為減輕雇主支持員工成家的負擔,《友善育兒職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亦同步修正發布。針對新增婚假第9天至第14天共6天工資,雇主依法發給勞工後,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第9日至第14日全額工資補助。補助要點同步於10月1日生效,10月1日即開始受理申請。惟雇主至遲應於給付勞工婚假工資後2年內完成申請。
報告人:蔡嘉政律師/蕭莉珍
銀行
二、金管會開放銀行申請試辦存款代幣業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6年9月22日宣布,開放銀行依「金融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申請試辦存款代幣業務,以因應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及國際間存款代幣之發展。
金管會指出,存款代幣之法律性質仍屬銀行存款,原則上適用現行銀行法等相關法規。申請銀行應於營業計畫書中說明試辦範圍及使用場景、發行及移轉等流程、帳務與代幣帳本控管機制、技術及資安架構,以及試辦終止時之客戶權益保障機制。
報告人:羅祖芳律師/陳彥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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