惇安法令雙週刊 (第497期)

勞動

一、勞動部公告:預告「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第12條修正草案

《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規定,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8日,工資照給。依照勞動部勞動3字第1040130270號解釋令,婚假應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1年內請畢。因此婚假原則上應於登記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完。此外,婚假如遇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或勞動節,應不計入請假期內。

近期勞動部修正之《勞工請假規則》已於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本次修正將婚假延長至14日,讓勞工有更充裕的時間籌備婚事、迎接人生新階段。若在新制上路前已登記結婚,自登記日前10日起3個月內,原8日婚假尚未請休完畢之新人,因仍處於得請婚假之請求期間,婚假日數適用新法規定,由8日延長到14日。

另外,為減輕雇主支持員工成家的負擔,《友善育兒職婚孕產假薪資補助要點》亦同步修正發布。針對新增婚假第9天至第14天共6天工資,雇主依法發給勞工後,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第9日至第14日全額工資補助。補助要點同步於10月1日生效,10月1日即開始受理申請。惟雇主至遲應於給付勞工婚假工資後2年內完成申請。

報告人:蔡嘉政律師/蕭莉珍

銀行

二、金管會開放銀行申請試辦存款代幣業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6年9月22日宣布,開放銀行依「金融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申請試辦存款代幣業務,以因應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化及國際間存款代幣之發展。

金管會指出,存款代幣之法律性質仍屬銀行存款,原則上適用現行銀行法等相關法規。申請銀行應於營業計畫書中說明試辦範圍及使用場景、發行及移轉等流程、帳務與代幣帳本控管機制、技術及資安架構,以及試辦終止時之客戶權益保障機制。

報告人:羅祖芳律師/陳彥呈

編輯:
盧偉銘 律師     (合夥人)
羅祖芳 律師     (合夥人)
劉孟哲 律師     (合夥人)
劉康身 律師     (合夥人)
蔡嘉政 律師     (合夥人)
林宜璇 律師     (合夥人)
許維帆 律師     (合夥人)
特約顧問:
葉秋英
蘇鴻霞
王惠玲 (惇安智慧財產權事務所)
返回頂端

惇安法律法律事務所及惇安智慧財產權事務所於近日接獲民眾通報,有不明人士盜用「惇安」名義以電子郵件寄發「侵權警告信」,謹此聲明,惇安法律法律事務所及惇安智慧財產權事務所不會無故以電子郵件、電話、通訊社群軟體或其他電子訊息方式寄出或提出侵權警告、告訴或求償,提醒社會大眾切勿受騙上當,且勿點擊連結或打開附檔。

如有接獲類似訊息,建議務必進行查證,亦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以確保權益。